而自1992年以来,长春市城区公交票价一直都是1元。随着私家车增加、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公交乘客越来越少,票价收入一路走低。而另一项收入——燃油补贴的调整,为民营公交经营者擅自提价加上了最后一块砝码。从今年起,国家为加快新能源公交推广,明确调整了现行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以柴油为燃料的传统公交补贴额度,逐年减少,导致这次公交车集体的突击涨价。
虽然民营公交经营利润确实大幅降低,但是公交车擅自涨价是不折不扣的违规行为。目前,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部门已联合物价局、发改委,对民营公交车违规私自提价进行治理,责令恢复票价。
其实,“和水、电、气等行业一样,公交也是具有公益性质的行业,它的价格关系到百姓的生活成本,是不可以根据供求关系、市场价格等因素擅自定价的行业。想调整票价不仅要进行企业成本的监审,还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征求建议,并且需地铁、公交运营公司、出租车行管部门以及研究机构等联合拿出具体意见,作为制定方案的重要基础;之后,选相关代表履行听证会程序,代表无异议后,才能确定调整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简而言之,公交票价调整方案需经多方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而形成,最终通过也必须履行公众知情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