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五类重金属排放重点审批 环评杜绝人为干扰

2015年10月21日 07:44   来源:北方网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环境保护审批管理,全面落实环保部《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要求,日前,市环保局印发《天津市环境保护局重大项目审批制度(试行)》,对重大项目目录、审批要求和操作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

  审批制度明确涉及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涉及铅、汞、铬、镉、砷等五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和重点行业项目等项目属于重大项目;市环保局设立重大项目审批委员会,负责审议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议重大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研究审批相关制度与政策及其他重大审批事项;重大项目需经审批委员会审查后再进行审批,审查后认为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审查后审批。

  制定实施《天津市环境保护局重大项目审批制度(试行)》,是市环保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具体举措,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有效防止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或者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具有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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