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众筹金融正成为互联网大数据移动金融时代金融创新的重要模式。今年1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众筹2014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众筹募资总额累计达到9亿多元,其中四季度超过4.5亿元,众筹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截至2014年底,中国奖励类和股权类众筹平台总数已达116家,一年新增平台78家。
众筹为何这样红?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董事长刘文献等专家学者,共同解读大数据时代的金融众筹。
众筹金融是信息时代的金融生态
姚余栋:后全球金融危机时代,寻找复苏和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同时,新技术的飞速发展也使得信息收集、处理、传递的机制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带来了“互联网+”时代的经济与金融变革。
传统金融发展与实体产业的脱离,金融部门对实业部门的优势等,都使得金融业陷入“自我游戏”中。而“共享金融”能够有助于缓解甚至根除现有金融体系的主要弊端。一则重点解决主流金融体系的服务“短板”,服务居民金融(消费金融和财富管理)和小企业金融(融资加信用);二则促使金融摆脱“高大上”,走下“神坛”,推动分布式、规范式、自律性、公开透明的金融“软规则”建设,谋求低成本、高效率的新型金融交易市场;三则巩固P2P时代的共享金融模式,且逐渐向B2B、B2P、P2B等领域拓展。
杨东:互联网的技术、信息技术或者是IT、DT技术的革命,肯定会形成新的金融制度的变革,甚至是一种新的社会关系的变革。我个人认为众筹制度是这个社会生产关系变革,或是金融变革的核心。
今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真正吹响了互联网时代金融服务于小微企业、服务于普通民众、服务于实体经济、实现普惠金融的号角。因为当前的中国不缺少大企业大金融大机构,缺少的不是GDP 的总量,而是小微企业的发展、创新创业, 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基础保障,同时也是真正服务普通老百姓的理财需求、金融服务需求的根本。这些底层的,包括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老百姓的底层需求,实际上只有靠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才能满足。
众筹金融创新激活新常态下中国经济
姚余栋: 从2016年起的下一个五年,我国已然站在了一个新高点、新起点。当前,中国经济更注重创新驱动,更加倚重消费拉动。而适应经济新常态,金融的创新发展是重要的支撑和支持。“十三五”期间,互联网和金融将呈现出深度融合态势。
股权众筹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补充和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同时对服务实体经济和控制宏观杠杆水平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创业浪潮之后如果配之以股权众筹可能会给我们造就一大批发展前景很好的企业。在这里引用一句话,前期是铺天盖地,通过股权众筹以后可能就是顶天立地。
刘文献:众筹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影响越来越大,成为实业界、产业界、百姓投资理财、金融界创新的交叉点、交汇点、热点,成为民间资本市场最好的路径、小企业发展的好模式。
众筹金融依靠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实现支付清算、资金融通、风险防范等金融本质功能,并具有快速、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 以及场外、涉众、混同的特征。同时,众筹金融平台依靠互联网与线上线下共同推进发展的模式向群众募资,支持项目发起的个人或企业融资,又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的特征。
贵阳发展众筹金融注重顶层设计 风险防范
杨东: 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从政府角度来讲,还需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什么样的平台是合格的,要设定一个门槛,出台监管政策明确对平台进入的要求。二是对投资者、消费者各种保护措施必须到位,对金融消费者的各种隐私信息、数据给予有力的保障。三是对于平台上上线的项目信息披露必须更加高效、更加及时。四是转变监管思维,在互联网时代的金融监管建立有效的大数据监控体系,以应对互联网金融的高传导性风险。五是应该加大对投资者的教育。
姚余栋: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下,股权众筹对服务实体经济和控制宏观杠杆水平非常重要。应该通过金融创新,丰富资本市场的层次,走向大私募,为未来的小公募发展预留空间,严守底线,不碰红线,适度监管,为股权众筹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护航。
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的互联网金融研究小组提出了一套“五四三二一”方案。“五”是对股权众筹的定义——新五板,如果按照帮助企业成长的阶段来讲,股权众筹就是幼儿园或是小学阶段,让企业在进入新三板这个中学阶段前有一个培育过程。“四”是传统金融领域主要分成公募、私募,但是中间还有很多空档。“三”就是要对众筹划分大中小三个档次。“二”是众筹平台不要碰钱,不搞资金池;平台不进行担保或隐性担保。“一”是一条红线不能碰。
刘文献:贵阳从确立大数据、互联网金融为发展方向伊始,就注重顶层设计,从机制、体制上防范众筹金融风险,确保众筹金融依法依规进行。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制定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条例,对众筹投资人的要求,类比于私募资金对投资者的要求制定,同时根据投资者年收入情况,指导投资资金不超过年收入相应比例。
交易所目前在风控上严格操作。筹前,严格项目审核,领筹人与第三方专业顾问服务机构承担保荐职能。筹中,使用“领投+跟投”机制,由机构投资人对某个项目进行领投,再由个人投资者进行跟投,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风险。投后管理和退出制度,则包括要求企业定期披露财务数据,交易所对筹后管理实施监管职责和信息披露;制定客户回访制度,定期对创始团队进行回访,持续进行评估等等。
《 人民日报 》( 2015年10月23日 20 版)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