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据了解,阳泉市一位已被查处的主要领导,曾在此前对该诈骗案作出批示。本报2011年曾报道阳泉当地涉黑团伙,以煤矿将外地人招商引来后,在外商投资建设完成后,涉黑团伙再以“村民闹事”的方式将外商赶走,外商在经过7年维权后,涉黑团伙才被一举端掉
原标题:公安部督办案件久拖不决
“受困”诈骗案阳煤集团下属企业有矿难采
“矛盾的核心是这起诈骗案,但公安部门从去年立案至今一年多,都没有进展。”10月21日,阳煤集团下属企业,山西兆丰铝土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马志刚等负责人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称,他们正在积极办理采矿证,但一系列以一起诈骗案为核心的“矛盾”,因已进入省政府督办范围,正影响着采矿证的办理,更影响着该公司的正常经营。
“把不属于自己的矿,虚构成自己的,然后一矿多卖。涉案金额几个亿,结果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了。”本案报案人杨超、吴良培告诉记者,让阳煤感到心烦的那起诈骗案,系他们报案,由于认为该案遭到干预,二人对当地多名官员进行实名举报。
负责侦办该案的阳泉市公安局对记者表示,该案已由阳泉市成立信访案件工作组处理。对此,法律人士认为此举有以“以信访代替刑案”之嫌。在该工作组协调中,盂县副县长一度声称“用钱能解决了,就不要用法”。
记者调查发现,此案发生在阳煤对地方厂矿整合期间,但多方均称诈骗案与整合并无联系,但该案的出现,却阻滞了整合的步伐,进而影响了阳煤采矿证办理。“如果案子继续拖下去,该区域150万吨储量恐怕就真要被人采完了,我们急切希望警方加快办案速度。”阳煤集团相关人士称。
阳煤“以探代采”
据阳煤方面及报案人杨超讲述,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盂县人姚文帅利用与阳煤签订的施工协议,将并不属于自己的矿区,以入股形式,分别卖给了杨超、吴良培等人(企业)。此后多方在入场开采过程中,发生激烈冲突,随即导致一矿多卖的情况被各方发现。
“我们发现这个情况后,就立即终止了与姚文帅的协议,要求一切开采停下来。”阳煤方面称,双方的施工协议正式终止,盂县也在这之后提出希望解散施工队。2014年4月,杨超、吴良培向警方报案,警方于当年6月16日立案侦查,9月9日对姚文帅、蔡红江刑事拘留。
但此后检察院要求退回侦查,姚文帅则在2015年6月30日被取保候审。而在记者看到的一份由“阳泉市千峰岭信访案件工作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组”或“工作组”),及盂县人民政府给阳泉市信访工作领导组的汇报中,这起案件仅被简略描述,更多则指向背后存在的复杂关系。
据了解,信访工作组成立于2015年7约30日,此后多方曾进行过多次沟通。记者获得的一份录音中,盂县副县长高建勤在8月26日的一次会议上,称“咱来这个地方是为挣钱,为求财,不是要为赌气,最终还是要说到钱的问题上,用钱能解决了,就不要用法”。
对于多方背后的关系,马志刚等人称阳煤集团在2010年末通过公开招标,以1.69亿元资源价款,取得盂县白土坡和小岩沟两个铝土矿区的探矿权,并于2012年获得相应探矿证。
但2012年,在盂县政府要求下,阳煤集团开始整合当地旧有厂矿,其中姚文帅系被整合之列,由此姚文帅与阳煤间产生联系。此后,由于阳煤尚未办理采矿证,便在经当地政府默许后,进行“以探代采”,并与姚文帅签订相关施工协议。
阳煤称,根据协议,姚文帅应将开采的铝矾土矿交给阳煤,而阳煤则按照开采数量给付施工报酬。“当时我们也不具有开采证,只有探矿证,但这是和政府协商过的,因为采矿证办理程序较长,所以默许我们以探代采,如果上级部门发现,那我们就缴纳罚款,这是双方都心知肚明的。”阳煤方面称。
但此后这种“以探代采”加“对外承包施工”的方式,却引出了诸多矛盾:开采区内出现多个施工队伍,当他们相互遇见后,随即爆发激烈冲突;有的施工队因为拖欠工资等问题,到省政府、省工会围堵闹事;施工所在地村民对安置不满维权……
也因此,整个事件成为山西省14件督办信访案件之一。而盂县相关领导则认为此事的起因,在于阳煤集团。
一矿多卖
但马志刚等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现在整个事件的核心,在于司法,即侦办一年多后的那起诈骗案件。
据马志刚与杨超等人介绍,在姚文帅与阳煤签订施工合同后,姚文帅、蔡红江等人以一份阳煤的会议纪要,一份开工证,以及一份由阳煤集团单方面保存且不公开的协议(多方均认为系前述施工协议),与香港商人吴良培、杨超进行“合作”。
有趣的是,对于阳煤集团与姚文帅之间的关系,马志刚在最初接受采访时称,双方有一份“托管协议”,但随后其同事却纠正称协议仅为“施工协议”。而杨超、吴良培则指责阳煤在此事上态度暧昧。而记者获得的一份工作组协调会上的录音显示,马志刚承认与姚文帅早前即因某些合作而相识。
“跟我们签订的协议,实际就是说他拥有这些矿产,然后让我们以入股的形式买矿。同样的方式,给好几家卖。”杨超、吴良培出示相关协议称,他们之所以能够信以为真,是因为姚文帅还用到了一个特殊的身份——阳煤下属企业在整合过程中,曾与姚文帅成立公司,并任命姚为经理。
但事实上,那家由姚文帅任职的企业,在一段时间之后即被注销,但其公章却神奇地出现在姚文帅与吴良培等人的协议中。巧合还在于,姚文帅的一个办公地出租给了阳煤下属企业使用,而这个办公地则成为中间人蔡红江带领杨超、吴良培等人前去参观,并被指为“姚文帅的办公室”所在。
这一切,导致杨超、吴良培一方认定姚文帅系阳煤合资方。“当时他们说整个矿区他们占股49%,我们就按照这个比例出资,等于买了他的股权。”吴良培、杨超出示证据称,其先后支付5000多万元资金,并在开采区投入数千万元,直到发现姚文帅并不拥有该矿区、也不拥有该矿区股份。
“阳煤在这里面的角色究竟是什么?我们认为有给姚文帅、蔡红江站台之嫌,这也是导致我们上当的原因。为何阳煤会给姚文帅空头的开工证,马志刚作为姚文帅的朋友,又是涉事方,竟然成为工作组成员。”杨超、吴良培质疑称,而记者核实,马志刚确系工作组成员,且阳煤方面承认曾给姚文帅提供空头开工证。
阳煤方面证实,复杂纠纷中的诈骗案,系公安部督办案件。“我们这儿的人都被叫去做过笔录,说明警方侦查很仔细。”马志刚等人称,案件迄今没有进展,他们也感到奇怪。
而知情人透露,正如盂县政府所言,此事中阳煤集团看似超然事外,但案件还是与阳煤和姚文帅的关系有关,要看二者关系该怎样认定。
被指“以访替案”
“你想,因为这件事,施工的来我们单位堵,要钱,到省里闹,省政府当然知道我们的矿区存在矛盾、纠纷,这很难说不影响我们办理采矿证。”马志刚的下属称。据介绍,发展氧化铝、电解铝系阳煤集团“非煤化”战略重要举措,而兆丰铝业作为子公司又设立了由马志刚担任副总经理的矿业公司,以此希望将上游原料掌控起来。但马志刚称,由于纠纷且未办理采矿证,其每年所需200多万吨原料仍从市场购买,颇为尴尬。
诈骗案被阳泉市检察院退回侦查后,报案人方面即开始向多方反映,认为背后存在非法干预。在今年6月姚文帅被取保候审后,报案人则发起实名举报,将盂县政府、阳煤集团、阳泉市公安局、阳泉市检察院等十名领导列入涉嫌干预司法之列。
记者曾就此通过阳泉宣传部联系阳泉市公安局,但对方回复称,此事已由信访工作组接手,不便接受采访。
“双方闹得最厉害,一方以上访、闹事为主,我们劝他们走司法,他们不走,杨超、吴良培一方则以报案、举报为主。”马志刚等人称,阳煤曾向盂县国土部门举报私挖滥采,但国土部门迄今未查处,亦未向其作出答复。
马志刚表示,在整个纠纷中,阳煤唯一的关联,仅在于其交由姚文帅施工挖出的矿产,未按照协议交给阳煤,他们考虑等诈骗案之后,起诉姚文帅要求其返还所采矿产。此外,他认为阳煤在整个事件中并不担负其他责任。
在信访工作组调查、协调后出具的《盂县千峰岭采矿信访案件工作情况汇报》中,有大量针对各方的描述,但文末却标注“以上各方之间的经济纠纷及账务情况是工作组在调查过程中由当事人各方提供的,工作组未对各方提供的账务情况进行核实,汇报内容不能作为依据使用”。
“给我们的有这句话,但据我们了解给上级的却没这句话,里面大量采信阳煤集团,采信姚文帅、蔡红江,却对我们提供的证据视而不见,难道就因为我们是外地人?”吴良培和杨超已就此向阳泉市政府发出异议函,称其中前述汇报大量失实,且工作有将民事与刑事混淆、包庇犯罪嫌疑人、为阳煤开脱责任之嫌。
据了解,阳泉市一位已被查处的主要领导,曾在此前对该诈骗案作出批示。本报2011年曾报道阳泉当地涉黑团伙,以煤矿将外地人招商引来后,在外商投资建设完成后,涉黑团伙再以“村民闹事”的方式将外商赶走,外商在经过7年维权后,涉黑团伙才被一举端掉。这一案例,在本次采访中,被当地政法委一位工作人员引用,他告诉记者:“你回去好好研究一下你们那个报道,这是一个经典的玩法,始终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