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粮官”挪用公款900万 获刑12年

2015年10月27日 13:59   来源:扬子晚报   仇惠栋

  江宁区的一个国有粮食公司副总,投资失利债务缠身,他为了“翻本”打起了粮仓的主意,私自挪用公款近900万元,南京市纪委、监察局昨日披露了这起粮食领域的大案。

  【案情回放】

  南京市江宁区南京登善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兼南京脉陵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副经理龚胜华,一个小小的全资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副经理,近年来,他先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瞒天过海,挪用单位公款893.888万元,其中447.888万元未归还。这是2013年南京市江宁区纪委办理的一起国企大案。

  自参加工作起,龚胜华就一直在江宁区粮食系统内任职,可谓是一名老“粮官”了。2007年他出于“哥们义气”为朋友做担保,结果给自己落下了170万元的债务。为了还债,他四处借钱,还企图投资办厂回本,不想遇上行业不景气,弄得个血本无归,导致身上的债务越积越多,以致无法翻身。2009年12月,龚胜华被任命担任南京登善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兼南京脉陵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副经理,作为一位老“粮官”,他利用财务管理环节等漏洞,使出他的“乾坤大挪移”之术,用公款来填补他的“窟窿”,甚至化作自己生钱的“方便之门”。

  从2010年至2012年底,龚胜华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私刻公章、双向欺骗的方式,将其个人账户作为粮食购销业务资金兑付的“中转站”,把本属于国家的资金拿来私用。2012年12月,几近疯狂的龚胜华一下子占用了南通某粮管所一笔400多万元的巨额货款。翌年1月,迟迟未收到货款的粮管所找上门来,龚胜华胆大包天的行径才得以浮出水面。最终,龚胜华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纪委点评】

  民以食为天。粮食关系国计民生,是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根基。然而,现实中,粮食部门的地位有日渐式微的趋势,渐成“冷门”行业。加之,粮食机构大都分散在基层,监管链条“脱节”。一旦内部管理不规范,防控机制不健全,少数贪婪之人就会乘机钻空子,啃蚀“粮袋子”。本案中的龚胜华就是利用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大肆攫取国家财产,其过程令人震惊、发人深省。这一案件,给我们以深刻警示,不能让“冷门”领域,成为监管的“空门”。

  (通讯员 宁纪宣 江纪宣 记者 仇惠栋)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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