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发帖曝光老师虐童 反遭幼儿园起诉损害名誉

2015年10月28日 08:21   来源:京华时报   

庭审结束后,张先生(左一)和律师接受媒体采访。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摄

  认为6岁男童家长张先生以网上发帖曝光和在幼儿园门口宣扬的方式反映“老师虐童”内容失实,侵犯了幼儿园的名誉权,朝阳区幸福天使幼儿园将张先生诉至朝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张先生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删除帖子并恢复名誉。昨天,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据了解,张先生以人格权纠纷为由,已将该幼儿园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幼儿园及两名涉事老师赔偿孩子精神损失补偿金10万元。目前,该案已由朝阳法院受理。

  □原告

  幼儿园诉家长微博内容失实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二层大法庭,原告方幼儿园委托两名律师出庭。被告方张先生同其律师出庭应诉。孩子母亲及多名家长到庭旁听。该案采用简易程序,由朝阳法院民一庭法官王阳开庭审理。

  原告诉称,今年7月22日,张先生的孩子小瑞(化名)在幼儿园洗手时淘气,用了很多洗手液,洗手液溅到了其他孩子身上。为教育小瑞,当班老师轻轻点了几下他的额头。“小瑞经常不睡午觉,带着其他孩子一起转圈儿,还老打其他小朋友”。张先生认为老师处理方式不当,向幼儿园投诉。幼儿园调查后认为,老师的教育方式不够缓和,但并没有对孩子采取违法违规的行为。事后,幼儿园严肃处理了老师,并向家长致歉。因幼儿园无法满足张先生的要求,他便虚构事实,称幼儿园暴力对待孩子,不仅将该事反映给教委,还在爱卡汽车网北京论坛、人民网强国社区论坛、天涯论坛、微博上发帖散播,称老师暴力虐童。因双方多次沟通未果,故幼儿园诉至法院,要求张先生赔礼道歉,删除曝光的帖子,并为原告恢复名誉。

  □被告孩子因遭受虐待患轻度抑郁

  “他们说的时间是错的,”张先生当即反对称,原告所称的事发时是2015年7月22日,“当时孩子已经不去幼儿园上学了。自7月初开始,孩子就上了一周。”

  张先生称,孩子自去年9月转到该幼儿园后,就一直受虐待,但是孩子一直没讲,“直到最近孩子经常做噩梦哭醒,不愿再上幼儿园,我们一直哄着孩子,他才告诉我们。”此次事发是因孩子洗手时多用了洗手液以致遭惩。事发后,张先生夫妇曾多次找园长沟通,园长承诺处理,两名带班老师胡老师、张老师还向家长写了道歉信,“但是转而就在家长群里称,我们讲述的事实是假的,还恶人先告状,竟然先告了我们。”

  张先生称,他上网查到,几年前该幼儿园便被家长发帖举报让孩子喝洗手液。为了解决该问题,他们将此事举报到朝阳区教委,学校承诺可赔5800元,“可当幼儿园接受媒体采访时,他们却假称家长讹诈。”

  张先生表示,因孩子遭受虐待,已被诊断为轻度抑郁。但为了保护孩子隐私,他放弃将轻度抑郁的精神诊断证明交给法庭。

  □调解 幼儿园愿赔偿家长拒绝道歉

  原告先后向法庭出示曝光帖子截图、微信记录等4组证据,以证明张先生侵犯了幼儿园名誉权。

  园方当庭宣读了张先生发给老师的微信记录,“其实,平时我对他很严厉,他被我打皮了。我必须在他上学前改掉这个毛病。我一打他,他就给爷爷奶奶打电话。揍也没效果,我的任务就是让他知道,什么是对与错。”“我昨天给他说了,和小朋友交流,不能动手。爱动手的问题,是我造成的。我脾气不好,爱动手这个坏习惯,我一定给他纠正过来。”

  原告称,从该证据看出,小瑞很淘气,家长打骂孩子,教育方式不当,“小瑞作为一个孩子,在学校里应和其他孩子和平相处,不能以暴制暴,殴打小朋友。如果老师不管,家长也不管,孩子做错事了怎么办?我不应该管吗?”园方律师称。

  “这些话他是挑着念的,很不完整。”被告律师当即表示反对,幼儿园方宣读的证据以偏概全,完全曲解了张先生的本意。

  经法官允许,该律师查看了幼儿园胡老师的手机。“在胡老师的微信里,她给小瑞爸爸张先生的备注是‘所有人的麻烦’。”该律师称,胡老师的做法等同于给家长和孩子贴上了“标签”,违背了教育法规和基本的师德。

  为证明两名当班老师虐童,被告当庭出示了两名老师的道歉信,以及孩子的录音等7组证据。

  张老师在道歉信中称,其真诚地向家长及孩子道歉,自己的处理方式确实不对。其希望得到家长的原谅和改错的机会,这是因其刚参加工作,缺乏经验,才导致出现严重的错误。

  胡老师道歉称,是因自己将个人情绪带到了工作中,以至于伤害了孩子的幼小心灵,给孩子和家长造成了严重的心理负担,这是自己工作上的失职。她表示,经过反思,下次绝不再犯。

  庭上,张先生播放了一段小瑞向妈妈解释为何不愿去幼儿园的录音。录音中孩子称,“老师天天骂我。还说以后没人跟小瑞玩,你敢跟小瑞玩的话,就等着。”“是张老师说的,张老师还把我的拖鞋撇了好几次,她拍我的头,就像拍皮球那样”“我打5次洗手液,然后胡老师就磕我的头了……”“因为我跟张老师说‘对不起’来着,张老师让我对着墙说一千遍对不起。”

  原告质证称,孩子的讲述不能证明网上帖子的内容就是事实,老师确实用手点了孩子,家长也进行了投诉。为此,幼儿园也将两个老师都开除了。

  法官主持双方调解。原告称可赔偿5800元。被告认为,他所做的是为了维护孩子的正当权益,没有侵犯幼儿园的名誉权。相关微博已经删除,不是因为内容虚假,而是表明双方可能存在误会,所以不会向幼儿园道歉。最终,法官宣布休庭,该案未当庭宣判。

  □链接

  幸福天使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被评为北京市一级一类幼儿园。目前共有四家分校,分别是位于朝阳区工体北路幸福二村的幸福天使幼儿园、位于朝阳区垡头翠成馨园的幸福天使翠成幼儿园、位于门头沟区永定镇的门头沟区京师实验幼儿园以及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与南屏路交口的合肥包河幸福天使幼儿园。

  据媒体报道,2013年曾有家长反映称,在幸福天使幼儿园就读的孩子因不愿洗手,被老师要求喝下洗手液,但幼儿园对此予以否认。昨晚,报道中的这名家长告诉记者,当年的遭遇给孩子和自己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已经不想再提。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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