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广州市教育局了解到,近日,广州市教育局联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分类扶持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广州民办学校教师最低薪酬指导标准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
2015年,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1895元/月,据此推算,民办学校教师最低薪酬指导标准应为3790元/月。
据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江东介绍,该市共有3500多所公办、民办学校(包含培训机构),其中民办教育的机构、学校达到1856所,占了全市总量一半以上,极大地解决了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问题。
目前,广州民办教育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如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性过大,职称人数偏低。据调查,2013—2014年,每所民办学校平均有5.4个专任教师离职。民办学校教师待遇总体偏低。2013年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808元,民办学校教师的月平均工资为3600元。民办学校教师养老问题突出。民办学校教师退休后的养老金只能够达到公办学校教师退休后养老金的一半左右水平。此外,部分民办学校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办学行为。
从2015学年开始,广州将支持民办学校建立教师从教津贴和年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由政府予以经费补助。
同时,将重点和优先解决长期从事民办教育、业绩突出、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现任教师入户的问题。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