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两天内500多市民申请第三批保障房

2015年10月29日 16:00   来源:燕赵晚报   

    市区今年第三批公共保障房本周一已经开始受理申请,申请首日报名人数就有200多人,截至27日,两天时间报名就达到500余人。针对报名过程中咨询最多的问题,记者采访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对申请程序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便民提醒。

  本次计划分配的房源分布在6个住宅小区,分别是裕华区建设的文河小区,桥西区建设的红河小区二期、东安小区一期,新华区建设的秀河小区(依水佳苑),市本级建设的秀河家园二期,以及配建项目汇君城。各小区租金标准最高每月每平方米8元,最低每月每平方米6元。

  保障房管理中心特别提醒市民:本批公共保障房受理申请11月19日结束,请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不要错过时间。“大家要按照自己的类别到相应的街道办事处申请,不要跑错地方。”此次配租范围包括四类人群: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这四类配租人群的申请方式并不一致,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人既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申请。单位统一组织申请的需要填写《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而那些已经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则可以直接到申请地街道办事处填写配租意向表。

  保障房管理中心相关人士提醒报名家庭,要根据要求带全需要核验的相关申请资料。主要包括:

  身份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单身申请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户籍(居住)证明 户籍在市区(含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矿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主页及家庭成员户口页,申请人为集体户口的,只需提供本人户口页。户籍不在市区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只需申请人提供市区居住证。

  婚姻证明 已婚家庭需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收入证明 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在职证明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只需申请人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经营所在地居(村)委会(市场)出具的《经营证明》。

  学历证明 新就业职工需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此外,还有一些被纳入优先配租的政府引进特殊人才、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等家庭,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证件资料;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则需提供市保障房管理分公司出具的《诚信证明》。

  特别提醒申请家庭的是,申请家庭如果在线申请可以直接登录“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www.sjzfgj.gov.cn/),点击“公共保障房申请”。申请人从外网自行录入的,录入后一定要带上相应的材料到申请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确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同时可以直接填报配租意向。另外,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配租的可以直接持身份证到申请地街道办事处填报配租意向。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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