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快讯(记者 洪雪)东城检察院指控,2015年8月22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庞国钦为寻求刺激,驾驶无牌照的雅马哈牌R1型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由东城区玉蜓桥出发,仅用时13分43秒绕行二环主路外环一周,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行驶,且多次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变道超车,摩托车迈速表显示最高时速达237km/h。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在法庭上看到庞国钦交代,他上大学看过二环十三郎跑二环的视频,想着骑摩托车肯定比汽车快,就想到北京二环跑一圈。这次来北京二环,也是为了完成以前的愿望。上传视频,是为了得到关注。
(法制晚报 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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