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自贸区与中外企业签订六项合作协议

2015年10月30日 13:21   来源:中国日报   

  2015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港口城市发展合作高端论坛于10月29日在广州南沙举行,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举办了推介会。

  来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有关国家的政要、部长级官员、港口城市市长、国际组织代表、大型企业负责人及知名专家学者等150多人齐聚南沙出席论坛。代表团一行参观了广州南沙港二期码头及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对南沙新区在航运物流及高端制造业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许,并希望南沙港及广船国际加强和海丝沿线国家相关企业开展合作,形成优势互补,推动产业升级发展。

  广州市委常委、南沙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南沙区委书记丁红都同志参加会议并致辞。南沙区常务副区长曾进泽代表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和南沙区委区政府,向各位来宾推介了南沙自贸区的发展情况、发展思路以及政策创新等情况。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管理委员会有关领导及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南沙自贸区建设发展情况及口岸通关便利化政策。

  南沙自贸区管委会与马来西亚中国总商会、印尼工商总会、韩亚银行、广汽集团商贸有限公司、环绿棕合有限公司、广贸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家商会及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涉及航运物流、国际商贸、保税仓储、跨境电商、金融创新等多个方面,为推动广州市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港口城市之间的多边合作,提升南沙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和港口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等方面奠定良好的合作基础,为构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发挥了更大作用。

  据了解,2015年上半年,南沙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17.95亿元,同比增长14.1%;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357.79亿元,同比增长10.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6.29亿元,同比增长52.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9亿元,同比增长17.73%。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位广州市前列。

  南沙将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和国家新区 “双区”叠加优势,通过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开发建设现实生产力,形成“双区”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新格局。强化广州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中的主力军作用,提升大珠三角作为中国面向世界的国际门户功能。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投资贸易往来。探索泛珠三角经贸合作新模式。构建企业“走出去”服务体系。

  南沙自贸区在下列领域加快创新发展。

  一、打造南沙现代金融服务区,推动投融资汇兑便利化。在跨境资金管理、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下可兑换等方面先行先试。争取在区内银行开设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并设立分账核算单元,探索实行本外币账户管理新模式。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产业。试点开展内、外资融资租赁行业统一管理改革,建立融资租赁产业联盟和产业服务平台,推动形成千亿级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新兴金融产业。积极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引进碳排放交易所要素交易平台集聚发展,落实贵金属跨境现货交易业务。出台专项政策支持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构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争取年内获批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

  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现代产业新高地。设立科技支行、科技风投引导资金,加快出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的政策。构筑科技创新人才高地。出台一系列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政策。在发展以海洋经济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方面,以广汽丰田为基础,打造千亿元级汽车产业集群。以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节能环保及大型工程装备为基础,发展临港装备制造业。发展以第三代半导体芯片为代表的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和智能制造产业。建设国家物联网标识平台。培育发展跨境电商和移动互联网等新业态新兴产业。加快建设高端医疗、国际化教育和休闲旅游新平台。

  三、着力于推动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和高端制造业基地建设。促进航运物流产业发展方面,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陆续出台一批通关便利化政策,批准南沙港区为整车进口口岸,实施汽车入仓“出口退税”和“国际中转保税”,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探索开展启运港退税试点,利用现有中资“方便旗”船税政策促进船舶落户登记等。促进贸易发展方面,赋予了支持建设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设立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仓库、开展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的非五星旗船试点开展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允许试点航空快件国际中转集拼业务等一批政策。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方面,赋予了放宽外商开展机电维修与再制造准入条件、开展境外产品及国内出口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实施选择性征税等一批政策。

  四、着力于推动金融创新体系建设。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方面,赋予了允许在南沙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贷款,支持开展人民币计价业务试点,允许发行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等政策。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与港澳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等政策。促进金融汇兑创新方面,赋予了降低港澳金融企业进入南沙发展的准入条件,支持外资保险机构在南沙设立法人机构与分支机构,允许广州地区企业在港澳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南沙开发建设,支持完善金融业负面清单准入模式,允许外国金融机构设立外商独资银行,支持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支持商业银行设立机构开展外币离岸业务,允许港澳资非金融机构依法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支持将自贸试验区企业开立账户的审核权限下放至银行机构,试行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支持开展跨境投融资创新业务,开展以资本项目可兑换为重点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等政策。促进融资租赁发展方面,李克强总理今年1月视察南沙时明确要求南沙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国家和省赋予了支持南沙开展内外资融资租赁行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对进出口大型设备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等一批政策。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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