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司负责人11月1日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新法实施之日即“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政策实施后,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的法规规定也要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同时,也要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各项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政策措施的衔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对于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生育还要不要审批的问题,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11月1日表示,按照中央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卫计委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方便群众。
新政是否会带来一波“婴儿潮”?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启动“单独二孩”政策,根据卫计委数据,到2015年9月底,全国有176万对单独夫妻提出再生育申请,再生育申请数量平稳增加。在育龄妇女持续减少的情况下,2014年出生人口比上一年度增加了47万,二孩出生人数明显增加。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以后,生育水平变动符合预期。实施‘单独二孩’政策,迈开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一步。”王培安预测,现阶段,全国符合“全面二孩”政策条件的夫妇约有9000万对。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今后几年出生人口总量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最高年份的出生人口预计超过2000万人,这是政策调整的预期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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