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计划3年引领3万人创业 获一定风投可直接落户

2015年11月02日 17:12   来源:新民网   李若楠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获悉,上海启动实施第三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创业行动计划”)。

  根据创业行动计划,2015-2017年,全市帮扶引领创业3万人,其中青年大学生不少于2万人,实施创业教育培训10万人,创业带动就业20万人;到2017年末,培育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80家。

  值得一提的是,市人社部门推出了“6+6”的创业扶持政策措施,健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

  获风投创业人才或可直接入户

  市人社部门推出了“6+6”的创业扶持政策措施,其中涉及6条创业新政,主要是着眼于适应当下大众创业、互联网创业潮流,着力支持初创期创业、社会创业服务发展。

  首先是有关人才引进居住证积分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对经由市场主体评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居住证转办户籍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3至5年。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入户引进。

  同时,初创期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青年大学生在沪创办3年以内的本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新招用本市劳动者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新招人数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0%,补贴期限最长3年,每个创业组织每年最多补贴2万元。

  此外,结合上海产业发展规划,通过组织创业计划大赛、创业新秀评选等方式,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以及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创新创意产业、互联网、物联网、现代农业等领域中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

  另外,此轮创业行动计划还出台了电商创业融资支持政策、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政策和高校创业指导站经费补贴政策。

  创业贷款担保个人最高50万、法人最高200万

  而市人社部门推出的6条完善政策,主要是着眼于缓解传统的融资难、场地缺、能力弱的瓶颈矛盾。

  其中,上海进一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范围。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本市户籍创业者以及本市高校在校及毕业的非本市户籍35岁以下青年大学生。符合条件对象在沪创业并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个人最高50万元、法人最高200万元的创业贷款担保。商业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200万元以下贷款利息补贴的对象,从3年内的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

  个体工商税收减免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免担保额也进一步提高: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免担保额从最高15万元提高到最高20万元。此外,创业培训见习补贴对象范围、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对象、创业见习代缴费补贴也都进一步扩大和提高。

  目前,本市各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创业行动计划”的配套文件,以期将“创业行动计划”的各项惠民政策进一步细化,真正落到实处。(记者 李若楠)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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