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5日约谈上海40家知名网络经营企业,揭示了网络交易规模高速扩张带来的消费者投诉增长、网购商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三大问题。
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上海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0709亿元,同比增长18.1%,其中网络零售持续保持高位增长,实现交易额2903亿,同比增长44.9%。
上海市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处副处长李弘介绍说,网络交易规模高速扩张带来一系列问题已经显现,根据上海市工商局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统计,今年前三季度上海受理涉及网络购物的投诉4.1万件,同比上升48%,其中售后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差、经营者未履行约定三类问题位居前列。
网购商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李弘说,今年对多家购物平台销售的66个批次的鞋类、服装、儿童家具质量抽检显示,有24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达36.4%,与在实体店抽检的同类商品相比,高出近10个百分点。
李弘表示,网络交易规模高速扩张后,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今年以来,上海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1023件,罚没款3409.96万元,清理关闭非法主体网站1497个,排名前三位的是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和侵犯商标权案件。
针对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络促销热潮,上海市工商局通过网上搜索和人工排查方式,检查了上海重点网站集中促销活动以来的发布网页信息,发现部分网站存在促销活动公示不到位,规则表述不清晰,信息审查不到位,存在虚假宣传、广告违法情况,以及法律执行不到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如擅自设置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条款。
上海市工商部门要求此间电商依法依规,禁止虚假标示商品的品名、用途、性能、产地、规格等,保证上线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禁止赠品、免费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以及消费积分、优惠券使用与实际不符,保障促销行为与承诺一致;禁止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虚假评价等方式虚抬商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禁止有奖销售中虚构奖品数量和质量,操纵抽奖等行为。
同时,电商要切实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删除自设性规定,清理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还应畅通服务热线,积极响应和妥善解决消费者诉求。
李弘表示,上海工商部门将加大对“双十一”期间以及年末各类网络促销活动的监测和执法力度,对拒不履行管理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