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5日至2016年春节前,省人社厅等9部门将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公路铁路、水利建设、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向社会公布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单位,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