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广东省考试院官网印发了《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根据通知,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仍延续往年,考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科,并未见此前传闻增加的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
1月6月各一次均考政史地物化生六门
根据安排,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有两次,分别是1月9日(星期六)和6月9日(星期四)。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科,各科考试时长为90分钟。而上述两个考试日的时间安排一致:上午8:30-10:00考察化学、思想政治,10:40-12:10考生物、地理;下午15:00-16:30考物理、历史。
两次考试的报名时间有所不同,参加1月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安排在2015年11月16日—20日;参加6月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则安排在2016年4月11日—20日。
需要提醒的是,两次考试的报考对象也有不同。1月考试是接受我省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名参加考试。6月考试则接受我省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二年级学生、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名参加考试。
有两类考生在报考中需要注意:拥有广东省户籍的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报名参加我省学考。拥有广东省户籍的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须按规定报名参加我省相关科目的学考。
通知还规定了有三类学生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年级学生。
外地生学考成绩作为高校录取必要条件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有什么用?省考试院解析,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依据。考生参加2016年(含1月和6月)学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可作为2016年及以后普通高校录取的依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具备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广东异地高考“三步走”政策,2016年广东将全面放开异地高考。因此,通知中特别提到,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的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2016年学业水平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如在我省参加2016年及以后高考,可作为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其他非广东省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学考取得的成绩如何使用,由其户籍所在地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
据悉,参加1月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将在2月下旬公布,6月考试成绩在7月下旬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