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治理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 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2015年11月10日 15:10   来源:天津日报   

    为深入推进清新空气行动,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昨天,市环保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有效减少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是城市灰霾和光化学污染的重要来源,其在阳光照射下可与氮氧化物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二次气溶胶粒子,是近地面臭氧、二次细粒子生成的重要前体物。

  据了解,按照通知要求,各区县环保部门将对本市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等行业生产过程中全部或局部装置采取连续性生产工艺、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以及间歇性生产的制药、农药等精细化工企业及油品和化学品码头、罐区等企业,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建设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体系。市环保局将对区县及重点企业该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评估结果纳入清新空气行动考核。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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