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原副校长收受贿赂逾500万被判12年

2015年11月11日 10:34   来源:南方日报   /刘冠南实习生/黎美琪

  10日上午,南方医科大学原副校长、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原院长陈志中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志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院区承建商、医疗器械商、药商、下属等人贿送的现金、房、车等财物,总计价值人民币500余万元,一审以受贿罪判决陈志中有期徒刑12年,并处财产刑。

  听说巡视组来了急退款300万元

  今年58岁的陈志中出生于广东兴宁,案发前是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珠江医院院长。

  陈志中在担任珠江医院院长期间,利用主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承接珠江医院新医疗区建设工程的承建商陈源池在延长工期、工程验收、结算初审等方面提供帮助。在此期间收受陈源池贿送的两张银行卡。这两张银行卡用假身份证所办,照片由陈志中本人提供,身份信息却冒用他人,假证化名为“李伟儒”。这两张以“李伟儒”假名所开的银行卡,共有存款300万元。

  陈志中供述说,2013年底和2014年初,陈源池多次打电话到他家中,告诉他一定要把卡“保管好”。陈志中心中不安遂约陈源池见面,对方随即告诉他,省纪委巡视组要进驻南方医科大学,风声紧,让他小心。陈志中于是将银行卡、密码、假身份证等全部还给了陈源池。

  随后陈源池外逃,公安机关正在对其下追逃令。而陈志中仍被省纪委发现了其他贪腐线索,随即落马。

  儿子改名牵出老父腐败案

  2014年初,省纪委巡视组进驻南方医科大后发现,陈志中早年的《干部履历表》显示,其儿子名为“陈某”;但在2012年至2014年的《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其儿子姓名却改成了“陈某巍”。

  巡视组由此发现,陈志中的儿子大学毕业工作3年后辞职,辞职不到1个月便成为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低价盘得该公司一处办公楼。顺着这一线索,调查组逐渐发现,陈志中与医疗设备供应商余某雄有不可告人的关系。

  余某雄(另案处理)供认,其公司主要业务单位就是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业务量约有人民币2000万元。2005年至2012年期间,陈志中在担任珠江医院院长期间,给予其很多关照,为感谢陈志中也为继续搞好关系,共计给予陈志中人民币53万元、美元1.1万元。另外,还通过陈志中的儿子送给陈志中价值人民币99万元的房产一套。

  除上述受贿外,检方指控,2006年至2010年,陈志中还为深圳一家净化设备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振洪承接珠江医院净化系列工程提供帮助,先后5次收受陈某洪贿送的人民币共计88.19万元。陈振洪还在陈志中装修房屋时送了12万余元,并为陈志中的儿子买了一辆汉兰达进口车。

  此外,陈志中为广东三信药业有限公司代理的药物能够在珠江医院使用提供帮助,先后9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魏林华(另案处理)贿送的人民币12万元。陈志中还收受自己下属、设备器材科主任卢启宗(另案处理)贿送的人民币5万元。

  10日,广州中院一审判决陈志中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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