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不动产统一登记分三步走

2015年11月12日 16:52   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不动产统一登记分三步走浏阳市等三个试点市县今年底具备统一登记发证能力明年全省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2020年形成完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制机制

  11月11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向社会公众进行通报。《实施方案》提出,到今年底,湖南将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浏阳市等三个试点市县今年底具备统一登记发证能力;到明年底湖南省基本实现统一登记发证;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湖南省今年重大改革事项。9月17日,《实施方案》提交湖南省委深改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5日,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从现在起到2020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具体分三步走:一是试点突破阶段,浏阳市、澧县、芷江侗族自治县等三个市县加快试点进度,在今年底具备统一登记发证能力。二是全面推进阶段。至今年底,全面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2016年底实现统一登记发证。三是规范完善阶段。2017年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到2020年,形成政事政企事企分开、管理规范、部门协调、运行有序、便民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四大改革任务:一是整合登记职责,组建登记机构。将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职责,完整地统一到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一站式”服务。二是优化业务流程,统一登记发证。三是搭建信息平台,推进互联共享。四是完善法规制度,提升服务水平。(记者 唐爱平)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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