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再爆“38元天价虾” 老板:这可不是普通虾

2015年11月16日 17:11   来源:央广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一只38元的青岛大虾,毁了一个“好客山东”的口碑,这是天价大虾事件带来深刻教训。可遗憾的是,此后,各地又相继发生了数起宰客事件。

  据南国早报报道,前天晚上,网友“小媚爱美食”在南宁一家餐馆内,看着菜单点了一份价格为38元的虾。当时图片上,画着三只大虾,注明38元的计量单位,是一份。但是,当服务员捧上来时,碟子里只有“一只” 宽约一厘米多的虾。

  这下网友明白了,自己真正遭遇到了38元一只的虾。可是这位老板并没有像青岛那家老板一样耍横,而是摆事实讲道理。说首先,这家是定位中高端消费的体验式餐馆,除了吃饭还可以看表演、参与互动体验。其次,这虾不是普通的虾,而是野生大明虾,综合人工成本、食材成本啊,总之,是贵得有道理。

  振振有词之下,您是不是也差点被老板说晕了呢?还是来听听律师说的,这菜单,没标明数量,而图片上的三只虾呢容易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 要求商家明码标价的规定。

  所以这位南宁的老板,虽然您聪明,态度好,但是不明码标价,小心聪明反被聪明误。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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