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 获58项市级管理权限

2015年11月17日 09:53   来源:广州日报   杜娟

  原标题: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 获58项市级管理权限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杜娟)昨日下午召开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放第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决定第一批下放58项经济管理方面的市级管理权限。其中,对于原来已经下放到南沙区政府及其部门的相关权限不再重复下放。

  本次下放的事权,主要涉及市政府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水务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商务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局等14个部门。其中市政府下放3项事权,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下放15项事权,市住房和城乡建委下放7项事权,市发改委下放4项事权。

  例如,市发展改革委将需报省、国家审批的外商投资的企业项目核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商品房屋建设项目备案,实行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价格和收费审批等项目投资、市场监管方面的权限下放到南沙片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招标项目及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等7个方面的备案权限下放到南沙片区。

  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全面支持自贸区南沙片区制度创新,把改革开放放在第一位,把制度创新放在第一位,对于自贸区南沙片区事权下放坚持应放尽放的原则。但由于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只有60平方公里,并分为7个区块。考虑到事权下放后的操作性和实施效果,以及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发展的阶段和承受能力,故第一批下放的市级管理权限主要为经济管理权限。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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