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嫁到杭州富阳的江西女子缪某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杭州市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8年出生的缪某,江西玉山人,早年就在杭州打工。2014年9月,她和丈夫、富阳人朱某相识、恋爱。
当时朱某已经和前妻协议离婚,带着女儿涵涵一起生活。
缪某性格内向,但和这个小女孩相处还算愉快。
今年3月,缪某瞒着父母,从家里取出户口本,和朱某登记结婚,婚后一起住在富阳。
婚后不久,缪某总觉得丈夫偏爱女儿,不顾惜自己。而女儿也总是找机会差遣缪某,稍不合心意,就大哭抗议,而丈夫就会站出来责备她,说她不对。
缪某的不满情绪由此累积,和朱某的夫妻感情也受到了影响。案发前,缪某索性自己搬出去租房子住。
5月14日下午,缪某偷偷回到朱某家中,趁着当时只有她和小女孩两人在家,采用枕头捂口鼻、掐颈的手段将其闷死。
之后,缪某将被害人的尸体藏匿于该房间的衣柜内,意图自杀未遂后,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当日,缪某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涵涵系口鼻部及颈部遭外力压迫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缪某因婚姻家庭纠纷,非法剥夺年仅5岁的继女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缪某作案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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