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官员外出旅游未报备被约谈:曾很不以为然

2015年11月25日 09:5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李加德

  “原本以为休假了出去放松放松再正常不过,结果忽视了自己党员的身份,也忽视了相关的规定,都怪自己平时纪律意识不强,组织及时处理我,是在提醒我,也是爱护我,以后我一定要强化自律。”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顺城社区居委会主任王春成,向前来找他谈话的街道纪工委书记熊云峰感慨道。

  原来,今年7月24日,群众向大观街道办事处分管社区工作的副主任魏琼反映:大观街道顺城社区居委会主任王春成在微信“朋友圈”大晒外地旅游照,魏琼当即查询了近期辖区领导干部报备情况,发现王春成外出未报备,随后立即将情况反映给街道纪工委。

  经查,王春成于2015年7月23日至7月25日休年假期间,离开昆明到西安旅游,未按规定向街道办理相关报备手续。大观街道纪工委给予王春成诫勉谈话处理。

  去年底,五华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加强请示报告的通知》,明确规定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出差(参加中央或全国性、省委省政府或全省性、市委市政府或全市性重要会议活动除外)、出访,离开本地区休假、学习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前两天分级报告。外出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姓名、事由、时间、地点,领导干部外出的还要写明外出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通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开始,在区纪委找王春成了解情况时,他很不以为然,认为自己就是一名小小的社区工作者,既不是公务员,更不是领导干部,又没有出国(境),只是在国内旅游,不应该小题大做。在耐心谈话后,王春成终于认识到这种不遵守组织纪律行为的严重性,承认了错误。

  “是党员就要守纪律、讲规矩。我们就是要在小节上‘斤斤计较’,管住小节,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这样才能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熊云峰说,今年下半年,与王春成一样违反组织纪律的还有两名公务员,他们一个请假离开昆明逾期未归,另一个擅自离岗且失联多天,两人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为进一步严肃组织纪律,该区还出台了“出国(境)人员报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干部队伍监管。今年下半年以来,五华区外出备案请销假党员干部200余人次,因私出国(境)党员干部15人。

(责任编辑:王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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