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3市空气质量近日全沦陷 应急管控出"硬招"

2015年12月03日 16:53   来源:中国江苏网   

  江苏省环保厅昨天发布的空气质量日报显示,12月1日全省13个省辖市全部陷入污染状态,主要污染物是PM2.5。2日下午,除了南京之外,省内其他12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回归达标状态,而南京则是在良好、轻度污染之间波动。

  事实上,这两天北京满城雾霾的情景,不仅在微博、微信朋友圈刷屏,也引起国内外媒体密切关注。正值联合国气候大会召开之际,以雾霾为代表的环境危机格外令人警惕和深思。

  根据中国气象局的说法,包括江苏在内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冬季容易出现静稳型天气,因此极易形成重污染天气。但是,对这样的说法,不少人并不认同,他们认为,如果照此理解,驱散雾霾,难道只能寄望于“风来刮”?

  事实上,气象因素,确实是本轮雾霾的重要诱因。但雾霾的发生,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内源的污染排放,超过了环境能够消解承载的容量限度;同时,冬季静稳的气象条件,使得内源污染不易扩散,累积到一定程度,便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形成重污染天气。南方地区虽然没有北方大范围燃煤取暖造成的污染物,但机动车尾气和企业生产的排放物仍不容小觑。

  近几年来,我省各地持续开展了针对内源污染的减控行动。据省环保厅副厅长蒋巍介绍,近年来,我省防治大气污染坚持“立法、减煤、提标、治车、降尘、控燃、联防”七管齐下,治污降霾的科学性、系统性明显增强,全省PM2.5平均浓度进入下降通道,重污染天气有所减少。截至11月底,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6.5%,重污染天气天数同比减少38.4%。

  不过,蒋巍坦言,根治大气污染是一个长期、艰苦而复杂的过程,特别是冬季,一旦遭遇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很容易出现重污染天气,这种情况在现阶段还难以避免。

  那么,针对冬季常见的静稳天气,我省是否考虑采取特别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保障空气质量?一旦出现严重雾霾,除了“等风来”,还有哪些办法可以救急?

  蒋巍介绍,省政府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十分重视,今年组织修编了应急预案,要求各地把保障群众健康摆在首位,进一步规范监测预警、响应流程和分级管控措施,把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10月份,省政府还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控工作的通知,13个省辖市也全部制定了今冬明春空气质量应急管控方案。

  记者了解到,应急管控主要措施有五条:第一,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面向社会公开停产限产企业、停工工地等应急管控名单,做到好操作、能监督。第二,把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提前到48小时,能够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三,一旦PM2.5浓度降幅连续两周低于7%,立即参照青奥保障模式,实施强制减排措施。第四,加强绿色发电调度,实行超低排放的机组优先发电,煤耗高、排污重的燃煤机组停产或减产。第五,秸秆禁烧巡查期延长至12月底。南京市还出台了管控措施“升级版”,将一、二级管控细化为20项具体措施,逐一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

  这些应急措施并不是仅仅落在纸上。11月30日早晨7时6分,南京气象台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当天,省环保厅即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启动三项应对措施:建立重污染天气气象和环保联合预报机制,告知省、市各地方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以便提前预防;对现在污染程度较重的地区发布准备启动特别管控措施的通知;此外,提醒各地特别加强内源控制,比如减少道路扬尘、减少机动车使用,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源加强监测,依据情况对其进行严令限产和停产。

  而在此前的11月4日,南京市政府印发了《南京市冬春季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今年11月至2016年2月,南京首次维持“一级防控”状态:无论空气质量如何,企业一律限产,包括扬子石化、金陵石化等43家高排放企业限产15%,并采取工地停工、人工增雨等措施。像南京这种季节性、长时间对高排放企业限产的措施,在我省还是第一次采用。对此,蒋巍坦言:“应对重污染天气,会对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但是为了群众健康,采取这些硬措施是必要的、值得的。”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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