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时有党员领导干部对抗组织调查的报道见诸报端。江西省德兴市委原书记何金铭在接受调查时叫嚣“查我,你们要考虑后果!”福建省平和县山格镇党委原书记曾石辉未获提拔,竟公然“叫板”县纪委,并联合他人一起销毁会计凭证,“退”回受贿赃款。按常理,涉嫌违纪者本应迫于党纪国法的威慑,主动交代问题,争取组织宽大处理才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如此嚣张跋扈,胆子何来?
狂妄胆量,来自对所谓官场“潜规则”的过度“自信”。部分违纪官员本就其身不正,早已丧失了起码的党性操守,错误地认为“天下乌鸦一般黑”,自己违纪违法是被逼的,是受环境影响。有的自认为“背,景硬”,只要“上边有人”,谁能奈我何。
狂妄胆量,来自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极端漠视。个别干部胆大妄为,底线意识淡薄,对党纪国法缺乏基本的敬畏感,丝毫不将纪律和规矩放在眼里。他们过分相信攻守同盟,殊不知,这些所谓的攻守同盟,不过是因利而聚,在铁证面前,根本不堪一击。但这也恰恰说明了他们把党纪抛到了九霄云外,连对抗组织调查本身就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都不明白,这是错上加错,必须严惩不贷。
狂妄胆量,来自不能正确对待组织的监督。一些违纪的党员干部没有正确理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体现的是严管厚爱。他们非但不知悔悟、配合调查、讲清问题,反而心存侥幸,通过各种方式负隅顽抗。讳疾忌医,拒不治疗,结果必然是病入膏肓。对抗组织调查,最终咎由自取,落得悲惨下场,不仅是对组织的背叛,也是对家庭和个人的不负责任。
法纪面前,没有例外。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充分证明,任何破纪破法者无论使出何种伎俩,都无异于“作茧自缚”、“自陷泥潭”,所谓的胆子也只不过是自欺欺人、自我壮胆的虚幻泡影,终究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成为规范党员言行的纪律尺子,为党员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每一名党员唯有对党忠诚,严以律己,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才能去除权力的狂妄,驱散种种错误认知的迷雾,扶正祛邪,正本清源,唤醒初心,永葆本色。(余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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