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盐城交通技师学院的一名19岁的男生,在晨跑发生身体不适后,送至医院,在抢救100多分钟后,仍无回天之力。该学校负责人称,他们正在积极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男生晨跑后身体不适,抢救100多分钟后身亡
据了解,猝死的男生叫吴林(化名),今年18岁,是交通技师学院汽修系1305班的学生。12月3日下午,交汇点记者来到盐城交通技师学院。据校方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12月1日上午7点56分,吴林(化名)在跑完一圈后,从队列中出来并走到看台休息。8点03分左右,当学生三圈跑完后集合时,吴林并没有起身,而是依旧坐在椅子上,此时,有同学发现异常。8点04分,吴林仰在椅子上。8点05分,有多名老师来到吴林身边,并电话校医室的医务人员,同时报警。
据该学院的副院长吴成峰介绍,在120救护车还未赶到前,他们用老师的私家车载着吴林去医院。8点19分,120救护车赶到校门口,吴林被抬上救护车。8点28分,吴林被推进了抢救室,一直到10点13分,医生宣布抢救无效死亡。“我们中途打电话给他家人,因为是非正常死亡,就送到了殡仪馆。”
家长:孩子孝顺出事前身体不错
当天下午,记者辗转联系上了死者的婶婶,据其介绍,吴林平时很孝顺很乖,家里农忙和暑假时,都是吴林照顾12岁的弟弟。“这周末还回家的,周日回盐城的时候还很好呢。”
其还介绍,学校的律师称,吴林的死学校并不承担责任,只愿赔偿近3万元的丧葬费和5万块的精神损失费。也有死者亲属表示,吴林小的时候曾做过手术。“还是小时候的事,出事前身体很好。”
学校:尽了责任会适当赔偿
对于此事,吴院长一直坚称,从头至尾,学校并没有耽搁抢救时间,监控录像的时间比实际时间慢了约70秒,最主要的是学校并不知道吴林身体有异常。“他第一圈跑完时,走出队列并没有让别人看出很痛苦的样子,他之前还参加了学校的运动会掷铅球。”
随后,吴院长向交汇点记者提供了一份2002年教育部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下称《办法》),其中,第二章第十二条称,“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对于这份《办法》的时效性,记者质疑是否合法有效,吴院长称,只要没有新的出台,旧的《办法》就依然有效。
“我们学校并不是像他们说的那样处置不及时,我们前两天谈得很好,我们愿意和对方积极协调处理善后问题。”吴院长称,他们尽了学校的责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