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电梯房维修资金明年涨至92元/平方米

2015年12月04日 15:00   来源:沈阳晚报   

  电梯出现事故、屋面严重渗漏、阳台开裂……明年起,市民如遇到这类情况便可启动应急程序,经业主委员会请专业部门认定后立即维修。

  明年1月1日,《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进行了调整,首期交存标准由57.5元/平方米提升为63元/平方米(没有电梯)和92元/平方米(有电梯)。

  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02年起,沈阳就按照每平方米2300元的标准,取2.5%的比例交存维修资金57.5元/平方米,此标准沿用至今。此次调整,是按照沈阳市住宅工程建筑安装成本(高层框剪结构住宅每平方米1600元,多层砖混结构住宅每平方米1100元,不含人工成本15%)取5%比例交存,即配备电梯的物业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2元交存;未配备电梯的物业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3元交存。

  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日后,市民如遇到电梯故障、楼体外墙面空鼓或开裂、屋面或外墙面严重渗漏、排水管线损坏、供电设施设备损坏等情况,可采用应急程序,立即进行维修、更新或改造。

(责任编辑:庄彧)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