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管部门获悉,截至10月,本市今年有199名驾驶人因毒驾被注销驾驶证。“酒驾”作为一项处罚率很高的违法行为,其危害广大驾驶人都十分清楚,但“毒驾”比“酒驾”更可怕。驾驶人在吸食毒品后,往往处于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状态下,会导致驾驶人判断力下降,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交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因“毒驾”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无法通过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恢复驾驶资格,需要重新申请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