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被谎言蒙蔽,以为儿子出了车祸,随骗子到银行取款,以致大额现金被骗走。事发后,老人以银行在此事中有责任为由,起诉其赔偿损失。津南区法院受理此案后,经法官耐心调解,老人获得2.9万余元赔款,案件圆满解决。
市民方大爷在本市一家银行有定期存款7万余元。2014年10月7日,方大爷被他人欺骗,对方以方大爷儿子出车祸急用钱为由,将他骗到银行取钱。由于方大爷的存折为定期,提前支取需凭密码,可他两次输入密码都显示为错误,第三次再输入,亦不正确。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可办理密码挂失及重新设置密码来支取存款。方大爷按此方法重置密码后,从该存折取款4.99万元,并将存折余款转账存入新开设的银行卡中。方大爷称,后来那个骗子持新银行卡在自动取款机又取走1.8万元。平白无故损失了大额存款,方大爷既恨又气,他认为银行方在此次事件中应当承担责任,于是诉至法院,要求上述银行赔偿其损失6.79万元。
庭审中查明,用涉案存折取款的整个过程,包括填写单据、密码设置及收取钱款均有方大爷及行骗者在场,两人还有过父子相称的情形,行骗者还代方大爷签字及设置密码。
案件审理中,法官考虑到原告系年近八旬的老年人,询问双方当事人可否调解解决,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入手做工作,首先告知被告银行,相关部门认定其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确实存在未审查第三人身份、未严格执行储蓄业务制度规定的行为,存在过错。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且遭受打击颇大,希望被告能承担其部分损失。同时,针对方大爷被骗的情况,法官提示他谨慎对待陌生人的搭讪,不要轻易将家庭情况告知陌生人;不迷信、不贪财,需要动用家中巨额财物时一定要及时告知亲属。最终,双方采纳了合议庭的意见,被告银行赔偿方大爷2.9万余元,并且主动承担部分诉讼费,合议庭当庭出具了调解书,该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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