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扶贫进程可谓快马加鞭。
12月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展改革委、扶贫办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改革创新为主线,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总体要求、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建设内容与补助标准、资金筹措、职责分工、政策保障等,是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行动指南。
财经评论员李文海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扶贫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重要质量指标,扶贫工作也进入攻坚期,伴随将近四十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仍然挣扎于贫困线的人口一般都有难克服的自然、历史等现实条件约束,易地搬迁是一个良方。
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
12月7日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公布。这份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脱贫攻坚任务的纲要性文件,详细阐述了未来的脱贫攻坚之策。
该决定认为,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为此,决定从总体要求、总体目标以及具体举措等方面对该任务做了详尽规定。
关于脱贫攻坚战的总体目标,决定指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同时特别提到,确保中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此次五部委的《方案》提出,“十三五”时期要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从2013年底开始,以实施精准扶贫为核心,全面开展贫困识别,已对几千万贫困人口全部建档立卡,为瞄准帮扶对象精准发力奠定了基础。
适当提高投资补助标准
在目标设定上,《方案》明确,力争“十三五”期间完成1000万人口搬迁任务,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方案》指出,“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五部委还明确,“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投资将通过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调整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加大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力度、引导农户自筹资金以及由有关金融机构发放长期低息贷款等多渠道筹集解决。
考虑到不同区域地方政府的筹资能力,为进一步体现扶贫政策的精准性,“十三五”时期将适当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并实行区域差异化补助政策。
此外,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方案》对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设定了限制标准。
除《方案》外,相关部委也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前置,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完成五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要下大气力推动破解制约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问题,支持做好补齐短板工作。
国土资源部也已将脱贫攻坚列为“十三五”重点工作。国土资源部在最新一次会议上明确,抓紧完善扶贫开发用地政策,对贫困县专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以及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增加的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扶贫等。
李文海分析说,目前人力成本上升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速缓行的主要原因,而我国最后的人口红利就在贫困地区,扶贫本身也是为后续经济续航能力做储备,包括易地扶贫在内的组合举措将形成规模效应,无论对短期拉动基建投资还是长期合理人口格局安排都有好处。
亮点一:
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
亮点二:
搬迁投资将通过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调整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加大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力度、引导农户自筹资金以及由金融机构发放长期低息贷款等多渠道筹集解决。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