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官方微博昨日发布三亚市物价局通知,2016年春节期间三亚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春节期间旅游饭店标准客房备案价格不得高于2015年春节期间标准客房备案价格,原则上标准客房最高限价为5000元/间·天。单独计价的旅游饭店自助餐,早餐价格不超过350元/位(含各类手续费、服务费),中、晚餐价格不超过500元/位(含各类手续费、服务费)。
以下为《通知》全文:
三亚市物价局关于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客房及自助餐价格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旅游饭店:
为规范我市旅游饭店价格行为,保持我市旅游饭店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和《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和完善主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管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2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制定三亚市2016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客房及自助餐价格调控监管方案如下:
一、2016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标准客房(除套房和别墅外,下同)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款和《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和完善主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管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20号)的规定,2016年春节期间我市旅游饭店标准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一)政府指导价定价方式:采取最高限价和超限报批相结合的方式。2016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标准客房价格 (含各类手续费、服务费,不含价格调节基金)稳定在2015年春节期间水平,即2016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标准客房备案价格不得高于2015年春节期间标准客房备案价格,原则上标准客房最高限价为5000元/间·天,个别高端旅游饭店标准客房价格确需突破最高限价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商市旅游主管部门从严审核,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间·天,并报市政府审定;对于转型、扩建或新开业等旅游饭店,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同一区域(地段)相邻相近且档次相当的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核准其旅游饭店2016年春节期间标准客房销售价格。
(二)政府指导价管理时段:2016年2月7日-2016年2月13日(以国务院公布2016年春节假期时间为准),假期结束,政府指导价管理自行终止。
(三)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全市各类旅游饭店标准客房。
(四)旅游饭店套房和别墅客房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二、对高端旅游饭店自助餐价格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为将2016年春节期间自助餐价格涨幅控制在合理幅度内,对高端旅游饭店自助餐价格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具体措施:单独计价的旅游饭店自助餐,早餐价格不超过350元/位(含各类手续费、服务费),中、晚餐价格不超过500元/位(含各类手续费、服务费)。由旅游饭店依据市场供求和经营成本变化,在最高限价标准内制定具体价格,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三、配套措施要求
一是加强旅游饭店标准客房销售价格核准备案。
各旅游饭店经营者务必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2016年春节期间的标准客房的具体销售价格及自助餐价格报我局核准备案。各旅游饭店自主制定春节期间套房和别墅客房价格,也一并报送我局,以作为全市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统计依据(具体申报程序及材料详见附件1)。经核准备案的各旅游饭店标准客房价格将于春节前一个月通过《三亚物价网》(网址:http://wj.sanya.gov.cn/)公布。
二是落实价格公示。各旅游饭店经营者必须于2016年1月30日前,在本旅游饭店总服务台等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标准客房价格、自助餐实际销售价格(标准客房、自助餐销售价格标价公示牌制作要求及样式见附件2)
三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各区发改局(物价局)将在春节前及期间组织对重点区域的旅游饭店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价格备案、政府指导价及价格公示等行为,将依照《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查处。
三亚市物价局
2015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王子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