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纪委公布了今年1-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在所有问题中排名第一。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也多次通报了党员干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的典型案件。发放津补贴的标准是什么?如何才算违规?昨天,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热点问答,解读这一问题。
工作日外加班应该补休
省纪委法规室表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主要表现形式有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等十二种情形。
加班费如何发放不违规?《热点问答》表示,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依据该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除特殊规定的以外,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但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除外,这一群体根据相关规定有发放补贴的具体标准。
慰问品中不能有购物卡
针对许多人关心的福利费问题,省纪委法规室解释,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可以使用工会会费为工会会员发放有关福利,支出标准为,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000元,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会员过生日的当月,可以向会员送价值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基层工会组织可用会费统一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50元;可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确需安排用餐的,对参与活动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以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开展职工教育、文体活动、技能竞赛以及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质奖励,评出的获奖者不得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每人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参加县级以上地方和产业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确需为参赛者购买比赛所需运动用品的,每人不超过500元。
违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