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市监察局网站消息,日前,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座谈会。会议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交流,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今年以来,厦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7起,对85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5期57起典型问题。2013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0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3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78人。32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积极拓展问题线索来源,不断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落实监督责任,持续加大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力度,坚持“一案双查”,把责任追究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对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高压态势。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区、部门和单位,市纪委将进行约谈或实地督办。
平和县通报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日前,平和县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5年2月间,平和县文峰镇柴船村召开村干部会议。会上,村委会负责人林智明提议以误工补贴名义给村干部发些奖金,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张金德等与会人员表示同意。会议议定发给张金德、林智明各3000元,其余款项发给村计生管理员林土改等5人,违规发放的奖金合计13400元。平和县纪委给予张金德、林智明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款项退还柴船村财务入账。(记者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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