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后悔,之前总以为钱不多、事不大,不会出事。因为自己一念之差违反了纪律,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并请组织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
江西省崇义县金坑小学校长刘承斌在接受调查时,追悔莫及。
2015年端午节前夕,赣州市纪委与崇义县纪委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一张金坑小学“去热水中心小学考察的差旅单”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怀疑。检查组安排教育局会计中心打电话与刘承斌核实,得到的回答是“我和副校长、总务处主任几位行政人员去了热水中心小学考察校园文化和校园建设。”
刘承斌的解释并没有消除检查组工作人员的疑虑,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深入教育局和金坑小学展开调查。调查组上午调出了那张差旅单“刘承斌、敕永旭、王国标、姚祥英、刘扬永,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共计1820元。”白纸黑字,每个人都签了名。下午调查组马不停蹄地赶到金坑小学,先约谈了一并参与“考察”的4位老师,走访了部分其他老师,得出结论是:4位老师并没有去热水中心小学考察,签名和统一说法,都是在执行刘承斌校长的“指示”。调查组最后找刘承斌谈话,刘承斌在事实面前,不得不低下头,交代了违纪事实。
经查,2015年1月10日,刘承斌带着妻子、女儿前往湖南省汝城县热水福泉山庄旅游,共支出泡澡费、餐费、燃油费、过路费共计1000多元。回家之后,刘承斌想想白花花的银子1000多没了,总不甘心,于是打起了“校园考察”的如意算盘。12日,刘承斌填好一张刘承斌、敕永旭、王国标、姚祥英、刘扬永去热水中心小学考察校园文化和校园建设的差旅单,并写上“同意报销,刘承斌”,交给了报账员刘扬永,特意交代刘扬永要找到敕永旭、王国标、姚祥英在差旅单上签名,并转告他们如果有人问起这事,就说是去了热水中心小学考察。之后刘承斌将报销的1820元装进了自己腰包。6月18日接到核实电话后,自己又找到那4名教师嘱咐了一遍。
6月19日,县纪委启动调查程序,查实刘承斌违纪事实。崇义县对金坑小学校长刘承斌公款旅游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给予刘承斌党内警告处分,追缴其违规报销的1820元费用。
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在违纪违规问题上,“钱不多”、“事不大”等诸多借口都苍白无力。党员干部一定要严守规矩、禁越“雷池”。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