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最近,24岁的罗琳清理出了一堆穿不得的衣服送给闺蜜李丽,没想到李丽高兴接手后,却迅速变脸,与罗琳反目成仇。昨日,一些有过类似经历的市民都表示,但凡涉及到女人的东西,宁愿丢掉,也别送人。
送5件衣物给闺蜜
昨日中午,记者在冉家坝sm广场的德克士见到了罗琳,她身高1.67米,就职于冉家坝水晶星座的一家新媒体运营公司,与策划部的李丽同租在春风城市心筑小区。两人形影不离,在大家眼中就像亲姐妹一样亲密。
罗琳说,11月底,她清理衣柜,发现瘦身15斤的自己已穿不得很多衣服。经挑选,她找出3件成色很新的大衣、2条牛仔裤送给李丽。当天,罗琳给这几件衣服拍了张照片,发朋友圈说:“再见了,当年最喜欢的几件衣服。”
闺蜜被人讽刺捡漏
李丽穿着罗琳的衣服去上班,其中一件米色大衣刚一亮相,就被同事发现是罗琳的。有人大呼羡慕李丽免费获得了一堆好衣服,有人开玩笑说:“别个瘦了不要的衣服,你竟然接班,希望你也能瘦身成功。”一周后,会计张姐引爆了李丽的情绪。张姐说自己也有一件穿起来大了的裙子,问李丽是否需要,李丽说:“现在我成了一个笑话,都晓得我捡不要的衣服。”
12月13日,李丽把罗琳送的衣服全部清洗干净,叠好了如数奉还。对此,罗琳很生气,认为这种做法辜负了自己的情意。
李丽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第一,罗琳将衣服晒朋友圈,被同事看到,这种做法就很不妥;第二,她通过同事的提醒才发现,罗琳无非就是想通过身材肥硕的自己彰显她的减肥成果。
目前,两人仍在冷战当中。
话题热议
宁丢别赠女人用物
昨日,记者采访了多位轨道族,其中不少人都有送不用东西的经历,也有不少人遭遇了弄巧成拙的负面效果。他们总结出一个定律:女人的用物,宁愿丢掉发霉也不要转赠。
26岁的沈小姐在大坪一家传媒公司从事文字工作,她曾因代购出错,将一款昂贵的眼霜送给闺蜜,没想到闺蜜用后过敏,为此两个人都不高兴。
家住沙坪坝融汇温泉城的吴小姐说,自己曾赠送了一盒精致的毛巾给大学好友,没想到好友使用时,被毛巾上的花纹划伤了脸,直到现在还在使用除疤产品,让两人都很尴尬。
重庆市心理学会会员陈志林说,将自己用过的东西转赠给别人,希望收获的是别人的感激与珍惜,但一旦受赠人在使用中出现问题,很可能瞬间就将你视为“售后”。这种“售后”事故,在敏感的女性身上更容易发生,因此就有人总结出了这一定律。建议赠人玫瑰前,一定要慎重考虑玫瑰是否带着刺。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