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项自贸区经验推广 来粤投资注册更便利

2015年12月24日 10:13   来源:广州日报   耿旭静 李妍 方晴

  全省有望实现“一口受理 同步审批”

  昨天,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首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将在全省复制推广27项广东自贸试验区首批改革创新经验,其中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3项,在全省相关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4项。广东有望在全省实现“一口受理,同步审批”。

  记者从南沙区获悉,为了提升自贸试验区企业注册便利性,南沙自贸片区推行企业设立登记“一口受理”模式,实现了工商、质监等11个部门的“十证三章”联办,除《食品经营许可证》外,申请人仅需往返“一口受理”窗口2次,1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以上证、章。

  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3项)

  1.投资便利化领域(9项):建立“一口受理,同步审批”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在实施企业登记注册“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实行“多证合一”、制订行政违法行为提示清单、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互联网+”税收服务、国地税联合办税、税务网上区域通办、税银合作“税融通”、网上申领普通发票速递免费配送。

  2.贸易便利化领域(13项):国际转运自助通关新模式、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全程信息化改革、海关原产地管理改革、征免税证明无纸化改革、企业注册登记业务“关区通办”、跨境电商商品溯源平台、进口食品快速放行模式、进口酒类分类管理、检验检疫原产地签证清单管理、入境维修“1+2+3”监管模式、进境动物检疫许可流程再造、检验检疫无缝对接内陆“无水港”、建立检验检疫“电子证书”模式。

  3.金融创新领域(1项):跨境支付工具创新。

  在相关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4项)

  1.在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项):陆路跨境快速通关、国际中转食品监管。

  2.在广州、深圳、珠海市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项):自贸试验区港区一体化运作、小规模纳税人简并征期。

  作者:耿旭静 李妍 方晴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魏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