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获悉,省农委决定重启水稻海南繁育种工作,从即日起,各育种单位可以在海南省从事水稻南繁工作。
据了解,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我省水稻在海南省南繁种植地多次感染检疫性有害生物,为了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我省,对全省水稻安全生产造成威胁,为此关闭了水稻南繁大门,育种单位也按照要求停止了水稻南繁工作。随着近年来我省水稻生产迅速发展,水稻育种需求量、质齐增,迫切需要南繁加代。经过多次调研,尽管在海南省两种水稻检疫性有害生物仍是主要病害,但随着防控技术水平的提高,可以通过加强检疫监管和科学预防措施避免田间感染传入我省。
省农委决定重启水稻南繁育种工作后,要求有关单位落实好防范措施,种子运回黑龙江省后必须隔离种植一年。我省将与海南省南繁检疫站及相关南繁县市植保站密切配合,加大私自南繁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未经检疫私自南繁的单位及个人将进行相关处罚。对于不按照要求进行南繁的单位给予三年禁止南繁限制,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