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业内称为“金改30条”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积极行动,加大政策宣传和创新推动,目前已有七项创新业务成功办理,天津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迈出关键步伐。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成为企业架通国际国内资金的桥梁。招商银行(600036)天津分行已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开展此项业务,工银租赁已从境外向境内资金池归集50亿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资金,成为天津自贸区首家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租赁企业,真正实现全球资金管理模式下不同市场间的资金调拨。
租赁类公司收取外币租金,对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工商银行(601398)天津市分行为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项目成功办理收取外币租金业务,金额313万美元。
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规避汇率风险和套期保值的需求。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8.2亿美元,为“走出去”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提供了便利。
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建设银行(601939)天津市分行为区内7家A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入业务112笔,金额852万美元,均未经过待核查账户。
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便利企业跨境投资资金运作。截至目前,银行为自贸区企业直接办理外商直接投资(FDI)项下登记132笔,注册资本77.5亿美元,FDI变更、注销登记19笔,涉及金额2.8亿美元;境外投资(ODI)登记22笔,协议投资额98亿美元。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截至目前,天津自贸区企业共办理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31笔,金额合计6376.6万美元。
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降低跨行政区金融交易成本。早在天津自贸区建立前的2014年9月,华夏银行(600015)即在北京、天津、石家庄三地同步举办京津冀协同卡首发仪式,正式推出华夏京津冀协同卡,持卡人可享受在京津冀部分地区的华夏银行网点柜台及ATM办理存款、取款、转账业务均不收取手续费等优惠政策。“金改30条”落地后,市场主体跨行政区金融交易成本将进一步降低,将享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支付结算、异地存、信用担保等业务同城化综合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