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载货车斜坡停车不挂挡 翻下公路造成一死二伤

2015年12月30日 13:35   来源:贵州都市报   陈坚 刘鸿

  遵义县男子徐某某在坡道上停车不进挡,导致车辆后退滑行翻下高坎,导致一死二伤的惨祸。经遵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遵义县法院判以徐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7岁的驾驶员徐某某家住遵义县龙坑镇,驾驶一辆柴油大货车。每天收车回家,徐某某都把货车停放在家门口的斜坡上。今年5月29日下午,徐某某承运了满满一车钢管,由于当天没能交货,他只好把钢管运回家,准备第二天再交货。当晚,停好车后,徐某某竟然犯一个大忌,竟然忘了挂挡,而运了钢管的货车太重,仅靠手刹是不保险、不安全的。果真,出事了,当晚11时许,货车手刹不堪重负,失去制动效果,货车向后退去翻下公路,正好砸中公路下方一家工厂的工棚,把在工棚内休息的3名工人砸成一死二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事发后徐某某赔了死者家属48万元,并承担了两名伤的医疗费和相应赔款,取得谅解,遵义县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相关常识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操作规范》3.4.5规定:坡道停车,车辆停在上坡路段时,如果驾驶人在车内,除了采取驻车制动外,脚也应当踩在制动踏板上,发动机停转后应当挂一挡;如果驾驶人不在车内,除了采取驻车制动、挂一挡外,陡坡停车还要在车轮后面垫上三角木确保车辆不会滑动。车辆停在下坡路段时,要采取驻车制动并挂倒挡;如果驾驶人离开车辆时,应在前轮下面垫上三角木,防止车辆滑动。(贵州都市报 陈坚 刘鸿)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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