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女生坠楼被警方认定"酒后意外" 家属提质疑

2016年01月05日 11:56   来源:新安晚报   

  事发房间隔壁几间客房, 窗户都只能打开一小段。

    警方通报醉酒导致的意外事件

 

  2016年1月1日凌晨,芜湖市公安局湾里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令:鸠江区天都酒店有人坠楼。民警到达现场后,协助120人员进行急救, 坠楼女生送至弋矶山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民警封锁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查,2015年12月31日下午,死者陈艳(化名) 、季某某、吴某相约共度元旦,当晚9时许,三人来到酒吧喝酒,直到2016年1月1日凌晨1点40分许,陈艳已呈醉酒状态,三人离开酒吧。凌晨2点44分,三人进入天都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随后吴某背着陈艳,与季某某一同乘电梯到六楼进入房间。凌晨5时许,吴某发现陈艳坠楼,随即喊醒季某某,与服务员一起开展救助并报警。

  昨日下午,警方发布调查结果,认定此事为:重度醉酒状态下导致坠楼的意外事件。目前,调查情况已向死者家属以及校方进行了通报。

  细节还原进宾馆时女生已醉倒

  昨天傍晚,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与陈艳亲属取得联系。陈艳的父亲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昨天下午3点左右,他们接到警方通知,赶到湾里派出所。一位民警口头向他们通报调查结果,没有提供书面通报材料。舅舅蒋先生说,他们得知孩子出事后,第一时间赶到了芜湖。

  “警方说,当时陈艳呈醉酒状态,吴某背着陈艳乘电梯到六楼进入房间,开房登记的身份证是吴某和陈艳的。”在家属的一再要求下,酒店回放了当时的监控视频,画面上,季某某在前,吴某背着陈艳在后,走出了电梯。当时,陈艳已经处于重度醉酒状态。

  陈艳亲属从民警口中得知,事发当晚,陈艳和来自内蒙古的季某某同睡一张床,来自黄山的吴某睡另一张床。进入房间后,陈艳曾经醒来要喝水,吴某喂她喝水,一个多小时后,吴某发现窗口有一个人影,想上前拉,已经来不及了。

  家属质疑屋内发生何事仍不明

  对于通报结果,陈艳家属有不明白的地方。事发后,陈艳家人赶到天都酒店6楼客房,618房间被警方封锁,他们无法进入。他们多次查看618隔壁客房,发现几个房间的窗户都只能打开一小段, 头部无法伸出窗外。1月3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赶到现场核实,情况确是如此。

  618客房的情况是否也是如此呢?警方称,618客房的窗户可以打开28厘米,头部和身体可以通过,窗户距离地面六七十厘米,陈艳先站在桌子上,而后通过窗户坠楼。

  对此,陈艳家属提出疑问:既然孩子醉酒,她是怎么爬到桌子上的呢?还有,即使她想跑,为何不跑到门口,而是跑到窗口?蒋先生说,他们最想知道从进入房间到事发,这段时间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们准备聘请律师,提出质疑材料,弄清事件真相,还死者一个清白。”陈艳的姐姐说。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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