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禁止新建高污染项目 年内供应国Ⅴ车用汽柴油

2016年01月05日 16:54   来源:长江日报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我市“2016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明确系列具体任务。据悉,今年年内,我市将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柴油,同时全面禁止新建高污染工业项目。

  全市禁止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

  焦化有色等行业高污染项目

  根据方案,全市将禁止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有色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除武汉化工区外的新建石化、化工项目;新建火电、石化、水泥、化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

  我市将重点在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新(改、扩)建项目车间,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完成中石化武汉分公司石脑油罐区油气回收改造和焦化车间焦化异味、污水处理场片区恶臭治理等。

  新城区需划定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煤炭燃烧排放是我市一大污染源。据悉,今年,各新城区需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内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改、扩)建燃煤设施;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我市还将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对除热电厂以外的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实施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推行“一区一热源”,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应通过集中建设供热设施,加快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并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关停整合。

  今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全面完成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

  三环线内不新设混凝土砂浆生产站

  渣土密闭运输率需达100%

  扬尘污染是我市PM10最主要污染源。今年,我市将在200个建设工地安装喷淋降尘设施,在30个建设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设施;实行渣土运输车标准化管理,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渣土车,渣土密闭运输率需达到100%;在渣土运输车集中通行路段设置卡点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重查处无资质、无核准证的渣土车和车身不洁等突出问题。

  我市还明确,三环线内不得新设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站点;现有生产站点原材料堆场采取覆盖防尘措施,生产设备采取防尘和降尘措施,严禁粉尘泄漏现象,厂区路面和出入口应加强清扫保洁,对整改不能达标的实施关停或搬迁。

  年内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柴油

  改造25000家餐饮油烟净化设施

  今年,我市还将提升车用汽柴油油品质量,确保2016年12月底之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柴油。此外,1月1日起,我市已停止开展黄标车环检、安检、市内过户及委托异地检测,并将加快推进更新中心城区传统公交车和出租车为新能源汽车,推进充电站(桩)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

  我市还将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场所和居民家庭餐饮油烟直排设施实施治理改造,推广高效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优先整治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污染,确保2016年全市改造数量不少于25000家,其中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分别不少于2500家,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别不少于1000家,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不少于400家,武汉化工区不少于100家。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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