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相关部委5日在澳门分别与特区政府就水利、通航和用海方面签署了3份合作安排,以共同加强澳门附近水域水利事务管理合作,促进内地与澳门水上交通管理事务协作及加强澳门特区管理范围内水域的用海管理合作,全面落实好第665号国务院令。
这3份合作安排包括:《交通运输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范围内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及航道管理的合作安排》、《水利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澳门附近水域水利事务管理的合作安排》、《国家海洋局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范围内水域用海的合作安排》(以下分别称《水上交通合作安排》、《水利事务合作安排》、《用海合作安排》)。
去年12月20日,国务院颁布第665号国务院令,就澳门特区管理的水域和陆界作出了清晰的划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管理85平方公里的水域。
据澳门特区政府新闻局介绍,《水上交通合作安排》是为了促进内地与澳门水上交通管理事务的协作,保障内地与澳门航道互连互通,主要合作项目包括船舶通航管理、航海保障及航道管理、水上突发事件处置、信息共享与合作。
《水利事务合作安排》是为了确保澳门附近水域及珠江河口的防洪纳潮能力,保护水环境和水生态,促进澳门及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而《用海合作安排》则是为了加强澳门特区管理范围内水域的用海管理合作,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配合,确保澳门特区管理范围内水域开发利用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内容包括提出澳门特区管理范围内水域的填海项目需经科学论证后报国务院批准,填海所形成的土地不用于博彩项目。
当天,由国务院港澳办、公安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海关总署、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及广东省政府组成的逾30人代表团,考察了澳门的水域及陆界界线。代表团还与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跨部门协调工作会议,商讨澳门水域和陆地界线管理交接过渡期的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