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去年南京平均每天有96对夫妻离婚

2016年01月06日 14:28   来源:金陵晚报   姚媛媛

  □金陵晚报记者 姚媛媛

  刚刚过去的2015年,南京离婚人数继续走高,难道离婚越来越“不是事儿”了?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2015年,南京全年有80782对新人结婚,比2014年减少5000多对;但是全年离婚人数为35047对,比2014年增加1000多对。也就是说,2015年,南京平均每天约有96对夫妻分道扬镳,其中以“70后”“80后”为离婚主力军。

  离婚年龄比5年前小了1.3岁

  南京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南京共为80782对夫妻办理结婚登记,共有35047对夫妻办理离婚。和2014年相比,结婚的人少了5000多对,离婚的却增加了1000多对。

  同时,金陵晚报记者去年7月曾独家报道:“南京人离婚平均年龄比5年前小了1.3岁,离婚越来越早,婚姻耐受度越来越低。根据南京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2015年1—7月,南京人离婚登记平均年龄为38.5岁,其中男性平均离婚年龄39.7岁,女性平均37.2岁。而5年前的2010年,南京人总平均离婚年龄39.8岁,其中男性平均年龄41.1岁,女性平均年龄38.4岁。”

  再对比一下往年数据,记者发现南京人离婚年龄在不断降低。2014年同期,南京人离婚总平均年龄38.7岁,男性39.9岁,女性37.5岁。也就是说,2015年比2014年离婚平均年龄又提早了0.2岁。

  去年下半年离婚数据“逆袭”

  同时,根据南京市民政局的数据,记者还发现一个现象。去年1—7月这七个月,南京的离婚人数比上年同期略有下降,总数减少了近2000对。可是在8-12月这五个月离婚人数出现了“反弹”,结果到了年底全年离婚数据比2014年增加了1132对。

  对此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原因很难说,一是可能接近年底是“把离婚事宜了一了”的时间段,不想拖到第二年;二是可能受到去年下半年上涨的房价影响,“假离婚”又开始了。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问一些来离婚的夫妻离婚的原因,对方支支吾吾,还不时询问“复婚需要怎么办理”“复婚都需要啥条件”。

  该人士分析,许多房产中介、银行告知通过离婚可以获得更多的贷款和优惠,导致许多人前来办理离婚手续。还有的夫妻因经商、办厂原因等借款,为了躲债,双方协议离婚,将财产全部给对方,想以此逃避债务。

  新闻

  分析

  婚姻期望高,又忍受不下去

  记者看到,离婚年龄主要集中在35到49岁之间,70后、80后是离婚主力。30至34岁这个阶段的女性离婚最多,40到49岁这个年龄段的男性所占离婚比例最大,而近年来离婚的年龄又不断在提前,越来越年轻。

  孙女士和李先生都是80后,两人经人介绍认识,在1年多的恋爱过程中很是浪漫。可是婚后相处中却处处不顺心,孙女士认为丈夫应该把工资卡交给她,在外一切行踪一律要向她汇报;可李先生从小在家自由惯了,突然处处受管让他不胜其烦。而且两个人都不愿意去做琐碎的家务,李先生认为男人成天在外面打拼女人应该将生活安排好,结婚后他下班回家不是上网就是打游戏,然后等着吃饭;而孙女士自己也有工作,回到家中还要照顾这个“少爷”也觉得难以忍受,两人多次为琐事吵架,先是长时间分居最后离婚。

  南京市民政局有关人士分析,年轻人“婚姻耐受度”降低,“忍受”婚姻的时间也相对越来越短。80后、90后对婚姻品质的期望远远高于上一辈,一旦婚后的生活现实与婚前理想的期望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时,忍受不下去,离婚也就显得必然了。尤其是85后—95前的年轻夫妻崇尚简单、乐活,责任心较差,且多数都是短婚、无孩,几乎没有存款、房产等需要分割。姚媛媛

(责任编辑:宋雅静)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