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的杨栋栋、项宗成、赵龙龙、逄金明等罪大恶极的罪犯执行死刑。
令人发指 “职业犯罪人”抢劫分尸冷冻尸体四年
1975年出生于青岛的杨栋栋,好逸恶劳,15岁便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出狱后又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出狱一年后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三进宫”的杨栋栋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为劫取财物,在2009年至2012年间,他采用哄骗手法,先后将被害人任某某、江某某、王某某骗至家中或面包车内,采用尼龙绳勒其颈部等残忍手段,将三名被害人杀害。杀人后,杨栋栋用剔骨刀将被害人尸体肢解成多块,并藏匿于其租房的冰柜内,其中一名尸体被冷冻四年之久。2013年6月14日19时许,罪犯杨栋栋被抓获。
屡教不改 强奸犯再度拦路抢劫杀人
46岁的项宗成,山东省莱西市人,2003年因强奸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12年11月被减刑释放。一年后,项宗成在骑摩托车前往林泉庄的路上,无故将前面一个骑电动车的妇女推入路边的沟内后离开。几分钟后,项宗成原路返回,发现该妇女正在打电话求救,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该妇女腿部捅刺数刀,将手机抢走。在项宗成准备逃离现场时,与闻讯赶来的该妇女的家人、朋友相遇,项宗成抗拒抓捕,并持刀捅刺他人,致一人死亡、三人轻微伤。次日,项宗成被抓获归案。
十年恩怨 连捅数十刀杀害同班同学
27岁的罪犯逄金明,山东省原胶南市人,因具有性功能障碍,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多次治疗无果后,认为该性功能障碍系初中时同学陈某某用腿顶其生殖器所致,遂一直心怀报复陈某某之念。2013年9月20日,逄金明与被害人陈某某在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偶遇,多年同学未见,陈某某不加提防,在谈及住处时,逄金明表示自己居无定所,陈某某提出将其租住房屋的其中一间转租给逄金明,逄金明假装同意,并得知陈某某住址。三日后,逄金明携带单刃刀至陈某某的租住处,趁陈某某不备,持刀朝陈某某胸、腹等部位捅刺数十刀,致陈某某当场死亡。逄金明杀人后逃离现场,于同年9月28日被抓获。
因爱生恨 殃及无辜同事一死一伤
赵龙龙,26岁,山西省闻喜县人,与妻子吕某某结婚后居住青岛。婚后二人感情不和,2013年8月25日,因妻子吕某某在网上玩游戏时结识男网友,赵龙龙便对妻子进行殴打,吕某某提出分居,赵龙龙予以拒绝。次日晚,赵龙龙购买单刃刀一把,于22时许来到吕某某上班的饭店接吕某某回家,吕某某拒绝,并与同事王某某、尹某某、王某三人到火锅店吃饭。赵龙龙携刀跟随,并在店外等候至次日零时30分许,赵龙龙见吕某某等人离开火锅店后,欲乘坐出租车离开,即上前拉吕某某下车,王某某见状阻止,赵龙龙持单刃刀朝王某某左腰部捅刺一刀,王某见状下车与赵龙龙厮打,赵龙龙又持刀朝王某左胸部等部位捅刺数刀,此时巡逻公安人员赶至,赵龙龙被当场抓获。后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某重伤。
依法严惩 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上述犯罪人均因罪行极其严重,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安排杨栋栋、项宗成、赵龙龙、逄金明的亲属进行了临刑会见,后依法对罪犯杨栋栋等人执行死刑。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田孝民介绍,近年来,青岛中院在刑事审判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青岛社会和谐稳定。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中,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将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作为严厉打击的重点,依法从重处罚,对于社会危害大,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彰显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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