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涉案珠宝。供图摄
图为警方返还赃物。供图摄
12日,福建石狮市公安局通报了“2015·12·17”特大盗窃金行案破获情况并举行退赃会,将追回的大部分被盗黄金、珠宝首饰退还给受害人吴某,总计86件、总价约150万元。
2015年12月17日上午,石狮市公安局接到群众吴某报警称,其位于凤里街道群英北路的珠宝金行被剪断防护窗,放置于柜台内106件的黄金、珠宝、首饰被盗,总价约180万元。案发后,石狮刑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
专案组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对比筛查,逐步缩小侦查范围并锁定涉案嫌疑人。12月26日,专案组兵分多路,连夜布控对嫌疑人展开抓捕。27日下午,胡某中(男,32岁)、许某(男,21岁)、刘某(男,23岁)三名贵州瓮安籍犯罪嫌疑人在南安官桥、石狮凤里及宝盖悉数落网。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中、许某、刘某三人均如实供述了因贪财铤而走险合伙实施盗窃金行的犯罪事实,得手后三人在金某海等人的帮助下分赃,并将赃物分别卖给蔡某杰等人。
随后,专案组循线追击,在石狮、南安将涉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某海(男,29岁,贵州瓮安人)、陈某香(女,29岁,贵州瓮安人)、蔡某杰(男、22岁,莆田人)、王某停(男,38岁,晋江人)等人抓获归案,并追缴涉案黄金首饰。
据了解,2015年石狮公安局命案侦破、“灭枪”等多项工作绩效考核位列全市第一。石狮2015年“盗抢骗”侵财犯罪案件发案同比2014年下降18.09%,破案率同比2014年上升5.32%。
(责任编辑:王子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