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福州1月12日讯 为巩固2015年度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农村地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日前印发《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自2016年1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
根据《工作方案》,此次“扫雷”专项行动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工作内容:一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制度,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二是强化重点问题监管,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三是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四是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抽检工作,彻查违法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
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扫雷”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针对当前农村地区生产销售“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现象屡禁不绝的问题,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监督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生产经营违法食品案件,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有效遏制“五无”、“两超一非”、过期变质等食品在农村地区的蔓延;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共治,努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据悉,2016年2月至10月为“扫雷”专项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在这一阶段,福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农村食杂店、小超市、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乡镇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馆、农家乐、小吃店、饮品店等重点场所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将突出对高风险和重点食品以及问题多发的经营主体的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市场秩序。与此同时,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着力纠正、规范和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经营,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复查。要加强对日常监管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的排查和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和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大要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办结,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古英 毛样生 孙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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