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贸区三方面深化制度改革

2016年01月13日 10:42   来源:政府网站   

  一、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一是深化完善负面清单。 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出全国首张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有 190条; 2014年 6月修订出台 2014版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减少至 139条,提高了开放度和透明度。 2015年,国家明确 4个自贸试验区共用一张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进一步减少至 122条。

  二是改革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制度。自贸试验区将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合同章程审批全部改为备案制,境外投资也改为备案。这两项工作从自贸试验区成立伊始就开始实施,效果显著。

  三是落实扩大开放措施。上海自贸试验区运行两年来,国家先后批准了两批、共 54项扩大开放措施,其中服务业 37项、制造业 17项。目前所有扩大开放措施均已可实施,已有超过 1100个项目落地。

  二、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督制度有效运行

  一是创新“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制度。在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出了“先入区、后报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等多项创新举措,成效显著。

  二是搭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15年 6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1.0版正式上线运行,覆盖 6个功能模块,涉及 17个口岸和贸易监管部门, 600多家企业上线办理业务,初步具备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基本构架和主要功能。

  三是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对保税货物、非保税货物、口岸货物进行分类监管,通过采用“联网监管 +库位管理 +实时核注”的监管模式,对货物的“进、出、转、存”情况进行实时掌控和动态核查。

  三、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改革有序推进

  一是金融开放创新方案及配套政策陆续制定完成。 2015年,国务院批准各相关部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以下简称《联动方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和境外融资功能;证监会发布《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原有期货市场建设步伐加快,相关配套政策陆续发布。

  二是金融市场和产品服务功能不断提升。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大量集聚,自由贸易账户运行顺畅,人民币跨境使用迅猛增长,外汇管理改革成效显著,面向国际的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三是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完善。通过建立监管协调机制、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机制、“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监管机制,完善金融宏观审慎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主体责任,构建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网。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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