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对乳制品及白酒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等级管理

2016年01月13日 16: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西安1月13日讯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能,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了《陕西省乳制品及白酒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明确对全省乳制品及白酒生产企业实行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依照信用等级分类监管。

  《办法》明确,陕西省内乳制品及白酒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A(守信)、B(基本守信)、C(失信)、D(严重失信)四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其中符合依据有关检查标准开展年度信用评级检查,企业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项全部合格;评定年度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企业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检验结果均合格、未受到食药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未出现不良记录、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以及上一评定年度内的信用等级评定不低于B级的企业被评为A级。而在评定年度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企业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中3批次及以上产品不合格、监督抽检中检出非法添加或掺杂使假、未按照备案配方及审批的产品名称生产以及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等行为的企业直接定为D级。

  《办法》同时明确出现下列6种行为,调降企业其食品安全信用等级:一是企业有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生产食品,掺入或使用过期回收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超期生产的,羊乳(粉)中添加牛乳(粉)的,白酒生产企业液态法冒充固态法等改变生产工艺的,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属主观故意或疏于管理的,直接降为D级;二是一年内两次出现监督抽检严重不合格(食品质量安全项目),且企业存在管理过失的,至少调降2个食品安全信用等级;C级企业出现一次监督抽查严重不合格,且企业存在管理过失的,直接调降到D级;三是被媒体曝光、违法情况属实、整改不及时的,降1个食品安全信用等级。态度恶劣、故意拖延或拒不改正的,直接降为D级;四是未真实标注或更改食品生产日期的、自检实验室未开展检验能力比对,且逾期不改的,或比对结果一年内连续两次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处罚的,调降1个食品安全信用等级;五是企业质量管理档案不全,在专项巡查或监督检查中,连续两次被发现原辅料等生产记录相关台账无法实现可追溯的,调降1个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六是企业弄虚作假、伪造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影响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根据情节轻重直接将其食品安全信用等级降至C或D级。

  《办法》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按照鼓励诚信、扶优限劣的原则,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食品安全信用A级、B级企业以激励与帮扶为主,对C级、D级建立警示与惩戒机制。其中明确对D级企业要增加企业检查频次,停止新增项目审批;除依法采取的处理措施外,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坚决予以曝光,并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企业公示。 (张伟峰)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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