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权限下放至市

2016年01月14日 21: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程景伟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4日发消息称,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专科学校及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两项行政许可业务全面委托给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以及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办理。

  近年来,到粤工作的外国专家人数持续增加,据中国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每年到广东工作的外国专家超过7万人次,占中国五分之一以上。

  广东方面规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凡按照中央关于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以及加强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聘请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一律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来华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视为访问、交流、考察,驻外签证机关凭设区的市级(含)以上外国专家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为其办理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 F字签证。

  根据中国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外交部的统一部署,广东省以及广州、深圳市外国专家局目前已经完成了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权正式签发《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责任编辑:王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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