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下发指导意见 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必须公开交易

2016年01月16日 10:26   来源:辽宁日报   

  农村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农村生产要素进行流动和配置,这些都将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来完成。1月15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下发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我省争取利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统一联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农户拥有的产权是否入市流转交易由农户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妨碍自主交易。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必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

  意见提出,我省将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以县(市、区)为重点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乡(镇)建立流转服务站。省、市建立以提供政策和综合信息发布、数据统计、情况分析、交易行为监管信息服务平台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现阶段市场流转交易主体主要有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家庭林场、涉农企业和其他投资者。产权流转交易的出让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受托人。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户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外,流转交易的受让方原则上没有资格限制(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对工商企业进入市场流转交易,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

(责任编辑:庄彧)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