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首度地方立法 涉及汉江水源和古城墙保护

2016年01月19日 10: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马芙蓉 杨芳

  记者19日从湖北襄阳获悉,在日前召开的襄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主任会议上,正式通过了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第一个年度立法计划,确定《汉江襄阳段水资源保护条例》《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为首批地方立法项目。

  2015年7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襄阳等12个设区的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襄阳从2015年3月起,正式启动立法项目的征集工作,共征集各类立法建议203条,最终确定把《汉江襄阳段水资源保护条例》《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作为首批地方立法项目。

  目前,两个立法计划已在征求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意见后,依法正式提请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下一步,拟制定具体条例细则。

  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霍焰介绍,襄阳本着“符合立法权限,体现地方需求,社会关注度高,条件相对成熟”的原则,对立法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筛选。

  汉江是襄阳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和城市风貌标志,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后,汉江自净能力大幅下降,污染严重等问题突出,亟需立法保护。近年来,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持续关注和呼吁加强汉江襄阳段水源保护,汉江沿线的陕西等区段立法合力也正在形成,立法时机较好。

  襄阳城墙是襄阳重要的地标性历史风貌遗迹和核心旅游景点之一,现如今城墙环境屡遭破坏,亟需保护。此外,南京、西安、洛阳等历史文化底蕴丰厚的城市,均对古城墙制定了专项立法或规定,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立法条件相对比较成熟。(完)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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